爱上皇家宝贝原标题:9月1日起施行新规!上海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等6种情形免征契税
任何一条和楼市有关的政策变化都会引起市场的躁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条中规定的房屋买卖、赠与和互换三种形式,即俗称的“过户”,也就是契税法上指的“转移房屋权属”。
契税 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 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房产过户需要依法缴纳契税,但依照2021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房产过户情形免征契税了,具体包括:夫妻之间通过买卖、赠与、互换方式过户房产以及继承人因为继承而进行的房产过户。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缴纳契税。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契税法第三条中有明确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新契税法的实施,这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不可谓一件好事。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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