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云购物商城原标题: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3届毕业学生和2023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3届毕业学生和2023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团中央集中部署,结合我校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的通知,现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开展2023年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当月按身份证日期计算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包括同时是党员的毕业生。
根据学社衔接中存在的各种情况,各团委(团总支)需要在6月20日前建立:延迟毕业临时团支部、出国(境)流动团员团支部、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新生临时团支部。目前已有以上类型团支部的不再新建。
新入校研究生团员团关系转入就读学院(部、中心)团委(团总支)新生临时团支部,新入校本科生团员团关系转入所属书院团委新生临时团支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各分团委(团总支)完善组织树,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团支部,并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
(1)升学:毕业生与录取学校团组织确认信息后,组织关系直接转至录取学校要求的团支部。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
(3)参军入伍:按对方要求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组织关系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
(5)出国(境)学习研究:分团委(团总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回国就业后团组织关系及时跟随档案转至就业单位团组织。
(6)延迟毕业:分团委(团总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关系转入“延迟毕业临时团支部”集中管理。
团组织关系原则上跟随个人档案移动,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分团委(团总支)“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并建立网络社群,加强联系管理,符合转出条件的必须及时转出。可根据需要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5)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各级团组织应参照“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附件1)规范开展转接工作。
(1)【学社衔接】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6月5日至7月31日期间开展学社衔接工作,各级团组织应确保流入社会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发起率”达到100%。7月15日前,各单位“学社衔接率”须达到70%以上。7月31日前,各分团委(团总支)应及时跟进“学社衔接”的关系转接接收情况,确保“学社衔接率”达到90%以上。
(2)【升学衔接】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级团组织应组织升学毕业学生团员积极与录取学校取得联系,在离校前及时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7月31日前,各级团组织应确保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发起率”达到100%。9月15日前,各分团委(团总支)应在“智慧团建”系统内完善新生支部的组织树信息,完成新生团组织关系的接收,并及时跟进已毕业学生团员“升学衔接”的关系转接接收情况,确保“升学衔接率”达到100%。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线下转接】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中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要求,6月20-30日期间,各分团委(团总支)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转接工作。各分团委(团总支)应确保纸质团员档案材料及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对于团组织关系由西安交通大学团委转出的毕业学生,须保证转出学生现有纸质团档内容完整有效。6月30日前,各单位须完成毕业学生团员的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在团员证上加盖团籍注册章,完整填写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团组织关系由西安交通大学团委转出的学生,由分团委(团总支)加盖组织关系转接印章。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
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请详细阅读附件1有关说明。
毕业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经全部完成转出的,各分团委(团总支)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对于目前部分团组织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往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往届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应做好追踪,确保团组织关系按要求转出,对于长期失联团员重新进行身份认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承担起工作推动的主体责任,需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指导督促各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及时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统筹推进好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衔接率将纳入本年度各分团委(团总支)考核重点指标。
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各团支部要规范操作,承担起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如遇多次转入未通过、不合理退回等情况,要积极做好对接联系工作。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应填写申请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提交所在学院(部、中心)或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通过后,转入所在单位的出国(境)流动团员团支部。申请表和汇总表由各分团委(团总支)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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