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欢欢乐集结号为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创新源头供给能力,根据《东营市级科学自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科发〔2022〕4号)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市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限1人,应为依托单位聘用的全职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通过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3、依托单位应是东营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的东营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可经由分公司科技发展部,向市科技局直接提出申请。
4、项目负责人截至年度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无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市基金实行常态化、分领域、多批次申报,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按照突出原创、聚焦前沿、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等不同的科学问题属性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不支持产业化项目。
本批次重点支持围绕数字经济、新能源、生物医药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以及我市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黄河口公园建设、“四新”经济、数字经济等国家、省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重大科学问题、前沿科学理论创新。
1、申请人填报《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按照《东营市级科学自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2、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其他推荐单位于3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2023年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1505室,电子版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同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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