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道美丽小护士发起方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发起方可随时撤销,接收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或由三地转入)若10天内未及时审核,“智慧团建”系统将退回申请,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中心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中心团组织(下同)。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参军入伍或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出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同时备注中说明具体信息),团市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转入后省级以下团组织无法转出,请慎重操作)。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如遇特殊情况的,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而又暂时无法转出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中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无论因公或因私,只要是出国(境)学习研究的,团组织关系将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要加强联系和服务,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可依托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建立网上团支部,开展相关工作。
注:如果转入组织为团支部,转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该团支部,接转完成。
如果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在“操作中心”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接转完成。
注:如果转入组织为团支部,由转出组织(接转毕业生团员的原支部或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则毕业生团员直接转入该团支部,接转成功。
如果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该转出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接转完成。
如果转入组织隶属于北京(不含在京中直单位)、广东、福建三省市需要单独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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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因就业单位未建团而转往社区时,务必在备注内尽可能详细的写明相关单位的信息,如门牌号等。具体流程类似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由团市委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团中央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只有参军入伍(国防生服从分配、普通入伍收到入伍通知)或前往涉密单位就业两种情况可选。
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需提交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团员在国(境)外期间,由校团委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或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Step3:选择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
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具体流程参见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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