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第一批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进行公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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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2/6 12:12:20 | 【字体:小 大】 |
吞舌菜2012〕19号)《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发字〔2015〕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及企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对
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6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登记,正式确定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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