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税网数据显示,我国自由住房率超过了90%,而人口老龄化下够房需求不断减少。也就是意味着未来年轻人会有不止一套房产继承。那么子女如何顺利继承房产?
在继承房产中也会有诸多问题出现,如:受传统观念影响,房产只留给儿子继承,但是女儿有承担了赡养父母的责任,女儿也是可以继承房产的;即使女儿放弃遗产,但是也会有因为儿子多的家庭因为赡养父母出现遗产分配问题;还有子女常年不在身边,老人将房产给了给与帮助的邻居,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是老人指定财产继承人。
第一、遗嘱的人性化设置。了解到在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具有排他性和优先性,但是在新规中进行了“人性化调整”:
第二、财产可以交于子女以外的人继承。担心子女未成年不能按照父母的意愿管理遗产,夫妻一方再婚财产被其他人窥视,子女不孝顺还要继承遗产的情况。
第三、男女平等、合法继承人等分财产。当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遗产实现等分。第一顺位中子女不论男女都均可有分配财经的资格。
第一种,父母共有的房产。首选父母双方各占1/2房产。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如果双方父母单一方立下遗嘱给子女,那么子女能获得多少房产?
如: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子女,母亲离开后,未留下遗嘱,而父亲由一子女赡养,父亲在生前立下遗嘱,遗嘱明确房产归一起生活的子女。那么另外的一个子女是否有继承房产的权利了呢?答案是有的。
首选母亲有1/2房产,父亲也有1/2房产,因为母亲当时未立遗嘱,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
母亲的1/2房产将会被父亲、2个子女 一起平分,最后3人各分得1/6房产,而父亲的遗嘱只能决定房产2/3,其中父亲的房产是父亲本身的1/2+从妻子那里分得的1/6房产。所以仅仅是父母单一方立遗嘱指定了唯一子女为继承人,该子女也无法继承房产共有部分。
第二种,是只有使用权的公有住房,因为产权属于国家和单位,公有住房使用者只可在允许范围内部分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对于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的公有住房,自然就无法继承。
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家里的房子,被父母给某人登记设置了终身居住权,这样的话,即便子女继承了这套房子,也不能赶走某人,只能等到某人去世后才能真正的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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