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广在线晓声长谈(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请开发企业把下列申请材料上传至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综合管理系统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副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项目施工方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资金付款证明及工程进度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网上全程办理: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制证、发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条款内容: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申请开发企业把下列申请材料上传至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综合管理系统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副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项目施工方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资金付款证明及工程进度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网上全程办理: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制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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