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芯片毫无疑问的是,在这种趋势下,购房的压力越来越大,对于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来说,不少人还是跟父母住在一起,或者选择在外租房。
如果父母有房产,而自己又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将来房产的继承权完全可以落到自己手上,但如果是家中有兄弟姐妹几个,那么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
我们听说过很多新闻,不少人因房产问题与家里闹得很不愉快,毫不顾忌手足之情,为此而打官司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说实话,也并非都是人情淡薄,一套房子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要辛苦操劳十几年,其价值不言而喻,如果有现成的房子摆在面前,怎么能不动心。关于继承权纷争,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种情况:
从法律上来说,父母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子女。如果父母出现意外,也没能写下遗嘱,那么其财产将由子女协商分配。对于遗产,所有的孩子都想要不动产。有了房子,他们就可以省下自己多年的辛苦。但每个人都想要房子,难免导致冲突爆发。
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当父母进入晚年,不能照顾好自己的时候,大多都会被接到子女身边。可是,也有不少子女不想承担照顾老人的义务,各种推脱,把父母在兄弟姐妹之间推来推去。也有不少人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就已经在争夺遗产了,让父母寒透了心。
如果老人写过遗嘱,那么又会产生分配不均的情况。毕竟,老人会根据自己对孩子的偏爱程度或者子女对自己的孝顺程度来划分财产,严格意义上讲,很难出现平均分配的情况。这样一来,子女们会因为“不患寡而患不均”又会产生争执。
而且有时候,父母也不能实现合理分配,老人重男轻女或者偏爱小的,就会倾向于把更多的财产留给他们,比如说女儿尽心尽力地照顾老人,最后在分得遗产的时候总会被冠以“嫁出去的人”而不能获得应有的份额。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为此与家庭决裂的也大有人在。
考虑到在分配遗产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了让父母和孩子不再为了财产而关系破裂,有关部门决定重新调整继承权内容,新的规定将在2023年实行。那么,继承权将要有哪些地方发生变化呢?
之前老人立遗嘱的话,需要得到公证才能具备法律效力,但这个流程相对繁琐,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决定遗嘱的形式可以多样,例如可以通过录像的方式保留老人的意愿。
对于没有履行过照顾老人责任的子女,哪怕是直系关系,也不能获得遗产,此时遗产也可以分配给旁系亲属。而且对于一些没有子女的老年群体,像丁克一族,他们的遗产也可以分配旁系亲属,但同样,旁系亲属需要尽过照顾老人的责任才有资格获得遗产。
如此一来,继承遗产的对象不再唯一,促使子女主动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让老人实现“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有的老人会提前立好遗嘱,以防止将来的麻烦,但想法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还有些老人因为生病,孩子对他们的待遇也出现变化,所以想要重新修改遗嘱。因此即使遗嘱经过公证,如果出现想要更改的想法,也可以在宽恕期内进行删改。
这样,宽恕期的设置使遗嘱更加合理,老年人晚年有不孝子时,可以改变子女的继承分配,最后的遗嘱修改也将成为最终遗嘱。
过去,即使老人生前写下过遗嘱,子女也会在父母去世后修改遗嘱,以满足自己的私利。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尊重老人的意愿,现在最少需要两名公证人到场见证,并需要他们签名和写明时间,来确保遗嘱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合理分配遗产,完善继承权法规,使老人的意愿得到尊重,子女遗产的分配权更加合理公正,才能明确子女赡养义务,为老年父母们的晚年生活增添保障。
在这里还是要跟大家说,长久的亲情陪伴要比一时的物质富裕重要的多,不要让金钱轻易摧毁这份感情。大家对继承权的修改有什么想法或建议,欢迎在讨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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