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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江津法院案例入选全市法院典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3 17:02:21 | 【字体:

  笔趣阁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要求,推动新时代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展示重庆法院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创新举措、亮点特色和经验做法,市高法院组织评审出第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事例,涉及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创新、队伍建设、一站式解纷、特殊群体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典型性强、可复制性高、做法举措实。其中,江津法院《首创家庭教育指导“三环九步法”打造四位一体“津心护未”新模式》

  近年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积极落实习关于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三服务”机制,以服务未成年人需求为导向,将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主线”细分为服务个别失足少年、部分受害少年和广大青少年群体的三条工作“支线”,分别以“帮教”“保护”“教育”为主题,创新延伸工作方法机制。

  一是服务失足少年,实施“全过程帮教”。针对失足少年群体,把帮教工作贯穿到改造、回归、立足全过程,真正实现重获新生。推动“技能型改造”,围绕失足少年自身特点和特长制定个性化的技能学习方案,由承办法官帮助协调资源,对其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回归本领和信心。实施“就业型回归”,与部分企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建立多个点对点就业推荐渠道,先后指导辖区3家法院和多个爱心企业出资,建立“未成年人帮扶资金”“技能培训班”“志愿者团队”,对表现优异者优先录用。建立“打卡型关怀”,主审法官与帮教对象长期保持通信、通话、会面联系,适时进行回访或邀请重访法院,交流感想,在“问一句”“去一信”“见一面”中掌握思想行为动态,及时引导纠偏。

  二是服务受害少年,开展“多层次保护”。在关爱个体、惩处个案、净化个别行业和领域三个层面保护受害少年。打造专门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设置专业心理治疗沙盘等,营造治愈氛围。与重庆市中医院共同建立在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机制,根据个案需要,邀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受害人直接实施心理疏导或干预,帮助走出心理阴影。审结全市首个针对在有未成年人聚集的QQ群违法传播淫秽视频行为的公益诉讼案件,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与检察机关共同指导辖区实施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同成都市中院联合推广运用“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数据库”,由法院录入和维护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的罪犯数据,为成渝两地教育、运输、医疗卫生等行业提供入职人员筛选的数据支持,防止前科人员流入,实现成渝两地跨地域未成年人保护。

  三是服务群体需求,进行“体验式普法”。在市高法院指导下,面向广大普通少年群体打造“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宣传品牌。采用“校园课堂”“法院课堂”“社区课堂”三种活动形式,打造防性侵、拒绝毒品、校园欺凌、电信诈骗、就业欺诈等精品主题课。定期制作发布“学法五分钟”普法网课。对接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等,自主开展各类法治课外活动。组织各类普法“春游”“秋游”活动,邀请师生“走进来”旁听庭审、观摩司法过程等,打造学法乐园。根据真实案例制作模拟法庭剧本,法官全程指导并组织学生出演,在角色扮演中提高未成年人团队合作、演讲表达等能力,打造展示青春魅力舞台。

  一是成就了一批“反转型”成功案例。开展“全过程帮教”以来,尚无失足少年再次犯罪记录。许多接受帮教的失足少年重新找到了人生目标,有的在狱中自学了吹奏黑管、绘画等技能,有的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初中、高中文凭等,有的出狱后成为了个体服装店主、实习设计师、厨师、金牌空调安装员等。其中最典型的是一起涉毒案件中的少年犯陈某某,在法官的耐心开导下,在狱中利用自己的文艺天赋自学成才,成为了专职文艺工作者,并根据自己的经历编排了十余个不同形式的司法文艺作品。

  二是“司法护未”之网不断扩大。目前在市五中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牵头或参与下,同兄弟法院、教育单位、医疗部门、检察机关、街道社区等构建起各类未成年人保护机制9个,分别从事前、事中、事后构建起未成年人防护墙,以“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数据库”为例,目前库容数据信息达到2931条,岗前排查75593次,在该数据库的带动下,主动进行违法犯罪信息筛查已成为成渝两地相关行业常规做法,未成年人的保护办法越来越多且更加奏效,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切实形成“司法护未”总体合力。

  三是未成年人普法实现了广覆盖。在市高法院的统筹下,“小公民法律课堂”的普法方式在全市推广运用,目前举行各类活动超过千次,深入到全市近百所中小学校举行活动,覆盖学生、教师、家长群体10万余人,品牌影响力在广大未成年人心中扎根,曾有中学在校未成年人主动向干警表示,其小学就听过并参与“小公民法律课堂”课程。同时,“小公民法律课堂”兴起的参与式学法渐成主流,过去“我讲你听”的单方面普法方式已经被“听中学、看中学、玩中学”的新方式取代。在“小公民法律课堂”的带动下,辖区各基层法院形成了“周俐莎法治教育工作室”“家少中心”“儿童之家”等具有自主特色的未成年人普法品牌,形成影响力相互叠加的普法生态,已经成为了有影响力的知名未成年人普法品牌和行动,全国政协陈晓光副主席曾率领相关调研组专程实地调研“小公民法律课堂”工作成效。

  一是分类施策,提升实效。本事例的特点在于改革了过去延伸服务工作针对性薄弱、区分度不足的问题,对未成年人群体进行充分研究后,发现并把握不同的未成年人群体的身心特点、行为方式和群体需求,按照不同群体的深层想法和真实需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推出“对得上号”的举措,实现了工作目的并取得理想效果。

  二是分清主次,各具思路。未成年人审判和延伸工作均为重要工作,要相互配合。本事例中,针对不同的少年群体采取了不同的工作策略和工作重点,需要以审判矫正和教育的,坚决采取审判方式挽救;需要通过延伸工作进行引导的,做实引导工作,切实提高了工作实效。

  三是分工合作,同向发力。未成年人保护是长时段、大范围、全方位的工作,不能仅靠法院一家,既要从司法角度保护,也要从行政、学校、家庭、社会等多角度予以防护,司法保护工作需要政法各家、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本事例表明,法院是未成年保护工作的一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尽力构建更多的合作保护机制,凝聚更多的资源,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坚持以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为抓手,立足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前提,以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消解未成年人心理负担,创新“分离保护式”庭审模式。鉴于未成年人在生理上、心理上都与成年人有着较大差异,渝北法院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对审判模式进行了重大改进。适用单面镜将法庭分为审判区与分离保护区两个区域。开庭时未成年被告人与审判人员、公诉人等一墙相隔,不直接面对,使法庭气氛在不失威严、庄重的前提下,极大减轻未成年被告人可能出现的恐慌、顾虑等心理负担。为了避免未成年受害人直面施暴者导致的二次伤害,由到庭的未成年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分离保护区参与庭审。不仅如此,为了进一步避免被告人刑满释放后的打击报复,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的声音及图像传送至法庭审判区均进行了技术处理。

  二是整合审判团队,用好“心理咨询师”复合型法官。渝北法院自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未成年人独立建制庭后,继续坚持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分别在刑庭、民一庭等业务部门组建特定专业团队,并由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作为团队骨干,将心理咨询技能与司法审判相结合,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等案件的审判及延伸工作。2021年至今,该院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3432件,承办法官运用心理咨询技巧调解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600件,回访帮教未成年被告人55人,爱心帮扶未成年被害人62人。在一名即将参加小升初择优考试的被害人被家庭教师猥亵一案中,承办法官结合创伤后应激障碍心理干预的方法,帮助未成年人解除顾忌、缓解压力,给予支持与鼓励,孩子取得优异的成绩,进入理想的中学。

  三是建立心理咨询室,增进对未成年人心理关怀。聘请专职心理咨询师参与到涉案未成年的心理帮扶工作中,提供每周一日的定期“坐诊”服务。同时,针对在心理咨询中的未成年人年龄小、认知低、表达弱的特点,渝北法院心理咨询室购置心理沙盘,辅助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不仅可以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程度,还能有效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提升心理治疗成效。

  四是深挖典型案例效能,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分析总结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帮扶、帮教的案例,打造典型案件精品,3篇案例分别入选2022年重庆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领域典型案例。密切关注审判中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警惕网络“隔空”猥亵成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形态》,被重庆市委采用。聚焦校园欺凌、学校性侵、教培机构监管、泄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多个问题易发点,先后向重庆市教委、市工商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9份。首创“代表委员+司法建议”工作机制,邀请4名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代表委员参与“预防教培行业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建议调研并就受害学生及时心理干预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得到重庆市教委积极回应。

  一是教育感化成效显著,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十年前的103件161人,下降至近一年来的24件24人。在注重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审理涉儿童受侵犯案件36件,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占比75%,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最高刑期十六年。2021年,渝北法院刑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心理帮扶贯穿始终,取得明显成效。渝北法院从庭前到庭中再到庭后对未成年当事人实行全程心理帮扶,承办法官与专职心理咨询师通力配合,根据当事人的不同特性量身订做帮扶方案,最大程度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回归正轨,最大努力抚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在陈某盗窃案中,承办法官积极为其调处家庭纠纷、感化家庭成员,帮助叛逆期未成年人重回正轨。在陈某某强奸案中,承办法官与专职心理咨询师为患应激后创伤性障碍的受害人制定诊疗方案,并每周通过心理沙盘游戏进行诊疗,经过一段时期的治疗,受害人的学习及睡眠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三是以点击面普法宣传,共同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积极发掘典型案例,并充分运用案例的宣传作用,引导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典型案例的关注度,提升典型案例以点带面的宣传效能。如加强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法官来了》等栏目合作,捐款引来的官司、少年相约游泳溺亡各负其责等案件被相关电视节目播出后,受到各界广泛关注。渝北法院兼职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本院的典型案例并结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巧、心理健康知识,以点击面进行普法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辖区广大师生、家长中反响热烈。2021年以来,渝北法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普法团队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20余次,受众师生近万人。

  渝北法院立足法院审判职能,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不断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一是率先创新刑事庭审模式并建立心理咨询机制,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审判“双向、全面”保护政策,实现更好司法效能。二是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复合型法官在涉未成年人审判中的优势作用,展现司法温情。三是密切关注审判中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新情况、新问题,深挖典型案件,找准宣传抓手,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近年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从司法保护上下功夫,探索创新留守儿童司法保护新模式。

  忠县法院立足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占比大,权益易受侵犯和犯罪现象突出的实际情况,在翠屏人民法庭(女子法庭)设立家事审判室,选取善倾听、善沟通的女性审判团队,探索柔性解纷之路。对涉留守儿童的家事纠纷案件,一是注重调解前置,总结出“微笑、倾听、事例、上门”四大调解法宝,以司法温情修复亲情关系,守护家庭和谐;二是实行“三个优先”,开辟留守儿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一体衔接的“绿色通道”,切实做到申请零障碍、受理零门槛、服务零等待;三是落实司法救助,对有困难的留守儿童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一是严惩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故意伤害,猥亵、强奸留守儿童,严重家庭暴力、虐待留守儿童等犯罪分子,打击嚣张气焰,增强刑事审判威慑力,充分彰显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力度和决心。二是专人专审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固定一名审判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法官专审留守儿童犯罪案件,邀请教育经验丰富、社会责任感强的教师或妇联、团委等部门从事青少年工作的人员任陪审员,女性工作人员担任法庭记录,配齐配强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及审判法官。

  一是重视留守儿童法治宣传。通过“一街镇一法官”“小公民法律课堂”“兼职法治副校长”等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常态化深入农村田间地坝、工厂等地进行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增强留守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法治意识和家庭教育责任感。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涉留守儿童案件,坚持“四个1”工作模式,即诉前发布“1”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诉中播放“1”个家庭教育警示片,判后开展“1”堂家庭教育课,对严重家庭问题发出“1”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切实提升留守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理念、责任意识,改善家庭监护、亲子关系。

  一是强化帮教回访,对判处监禁的留守儿童,加强与少管所联系,考察、回访其学习、生活、改造情况。对判处非监禁的留守儿童,定期会同矫正部门对其矫正情况进行考察、回访、帮教。二是开展慰问活动,制定帮扶任务清单,组织干警与农村留守儿童“一加一”帮扶结对,常态化组织留守儿童慰问、新春关爱等活动,帮助解决各种困难。三是扩大服务触角,将司法服务教育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通过发挥自身职业优势,对当地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预防留守儿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切实做到边振兴边教育边预防。四是构建保护合力。强化诉前联动,整合妇联等职能部门力量,参与诉前调查和调解,及时化解涉留守儿童纠纷;加强外部联动,协调职能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心理辅导、回访帮扶三大手段,确保第一时间解决留守儿童“生存、失学、失管”问题。

  2018年以来,忠县法院妥善审理涉留守儿童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案件650余件,超一半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留守儿童心理的伤害;依法从重从严审理侵犯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3起,涉及留守儿童20余人,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2018年以来,联合开展法治宣传12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条,为全县50000余名学生提供了法律服务,其中忠县法院一起真实的留守儿童抚养费纠纷案例改编的情景剧《回家》,在全县普法活动中演出30余次,引发群众强烈反响;自编自演的法治微电影《心里的刀子》荣获全国法院第四届十佳微电影之一。发布《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40余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1份,播放教育警示片50余次,开展家庭教育课堂11次。

  形成“三个一”工作办法,即一案一台账、一案一回访、一对一辅导,对涉留守儿童刑事案件判后回访率达100%,帮助68名留守儿童回归社会,协调35名留守儿童再次成功入学;2018年以来,开展帮扶慰问留守儿童活动30余次,累计帮扶和教育留守家庭儿童300余人。

  忠县法院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基础上,致力探索符合留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从组建专业审判团队、贯彻柔性司法理念、融入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下功夫,打造专业化、温情化、人性化的办案方式,使涉留守儿童案件的最终裁判达到情理法相统一的效果。

  与县妇联、县教委等八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搭建起高效畅通联系平台,整合留守儿童救助保护资源,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帮教回访、关爱慰问等活动,以“有限”司法资源聚合“无限”社会资源,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共进的留守儿童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

  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是全社会共同关注且需要解决的问题。忠县法院通过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审理好每一个涉留守儿童案件,解决好每一个留守儿童困难,增强每一个家庭的教育观念和法律意识,既是为民服务宗旨的使命践行,也是肩负社会责任、融入社会治理,维护家庭完整运转,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担当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

  梁平法院以“创品牌、见实效”为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起了“三位一体”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即:以“院+N”为主体、以“站+家+点”为载体、以“案-令-例”为客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

  一是精准对接,以“院+N”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主体。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梁平法院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对接区关工委、区妇联、团区委、区教委等多个部门,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中主要涉及法院工作的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为出发点,共同协商制定了《家庭教育指导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建立起了以法院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体,区级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模式,共同推进梁平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该《实施规则》主要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部门、适用类型、启动程序、法律救济、实施流程、跟踪回访、归档附卷等内容,为全区各部门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有效协调配合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指引。

  二是夯实阵地,以“站+家+点”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运行载体。梁平法院协调全区相关部门共同设立及调配“家庭教育指导站”“青少年之家”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点”,形成“由点到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阵地模式。1.在梁平法院设立“重庆市梁平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该工作站主要负责梁平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全面协调、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案件的启动、移送、回访等。2.协调整合区妇联“青少年之家”,由区妇联指定家庭教育指导员在“青少年之家”具体开展日常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3.区法院、区妇联、区教委、区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通知》,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现有资源,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在社区设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点”,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三是问题引领,以“案-令-例”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执行客体。梁平法院根据涉未成年人案件需要,决定是否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并区分不同情况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要求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填写本院制定的《家庭教育心理测评表》,并根据测评表得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同时也对部分特殊案件规定了可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应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况。2.对需要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向协助部门发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函》,将案件交由区级其他部门按照《实施规则》对其指定家庭教育指导员并进行指导。3.根据《家庭教育指导令》实施情况、回访情况,梁平法院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机制,逐渐完善工作模式,形成优秀案事例在全区推广。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梁平法院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作为,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梁平法院现阶段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份,2022年2月份对夏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一案被人民法院报、上游新闻等媒体报道,并由人民法院报在两会专刊再次专题报道并由全国人民代表点评;与电视台共同录制未成年人普法节目1则、配合市高法院录制《家长法治小课堂》1则;通过“开学第一课”、法治副校长等活动为全区8所中小学校4000余名师生进行了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均取得较好反响。

  二是通过“双援帮扶”项目、“花季护航”志愿者活动等,对1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兴趣培养等,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通过“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对全区100余户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了走访调查和家庭教育指导。

  三是挂牌成立“重庆市梁平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站”、制定《实施规则》、聘任6名家庭教育指导员,促进梁平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行。对涉嫌强奸罪的未成年人张某某的监护人、向本院主动申请家庭教育指导的未成年人李某某的监护人等,按照规定的流程在全区范围内流转办理,取得较好效果。

  四是涉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经验成果丰富,推送的唐某、廖某某电信诈骗案入选重庆法院第四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彭某、江某、周某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欺骗未成年人吸毒案入选重庆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要求,也是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梁平法院通过自身的积极探索,形成了以法院案件为家庭教育指导切入点,通过具体案件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再移交区级相关部门联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最后由法院验收归档的完整闭环流程,构建起了“三位一体”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该模式具有操作性强、执行效率高、保护效果好、可复制性广等特点,形成了较好的创新做法、经验成果,对于践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持续深化涉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改革创新,通过建立“天平护未”工作机制,将关注对象从过去重点关注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罪犯、未成年被害人转向全面关注家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及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涉诉未成年,覆盖所有与诉讼程序、案件事实、裁判结果相关联的未成年群体。创新“五步工作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审前判后全程关怀、对象囊括所有涉诉未成年人的全方位综合保护体系。相关经验做法被市委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当地党委肯定推介,30余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委员专门到院调研考察。

  将关爱对象从过去重点关注涉犯罪未成年转向全面关注关爱所有诉讼案件中的涉诉未成年,创新“全程优先办理、审前亲职教育、诉中建立档案、判后关爱回访、聚力综合保护”五步工作法。推动建成涉诉未成年人三级关爱体系(区、镇街、村社区),对涉诉讼案件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心理问题儿童、思想道德问题儿童、家庭监护缺失儿童、留守儿童、家暴受害儿童等重点群体进精准帮扶,构筑起全区共同参与保护涉诉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大格局。

  组建审判团队。成立院长领衔的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一庭重新挂牌设立少年法庭,从各条线名法官组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开展专题研讨。组织研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思路,专题分析论证各类型案件涉未保护侧重点。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未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阅卷”,提前掌握案件缘由、分析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拟定审判执行方案,严格把控审执时效,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建设“家长课堂”。与区妇联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集视频教学、圆桌调解、剪影展示等为一体的“天平护未”工作室,作为家庭教育指导课专门场所。打造标准课件。分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保护重点,分类打造《良好家教 护未一生》等家庭教育指导课件4个。联合指导教育。率先在全市探索涉未案件100%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承办法官与妇联工作人员联合对涉未案件当事人开展庭前家庭教育指导101次,发出家庭教育令1份。

  注意隐私保护。在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对所有涉未成年人案件建立详细信息档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35件。分级分类建档。结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生活需求等状况,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暴受害儿童、家庭监护教育缺失儿童、离异家庭性格孤僻子女等列为重点关注类别。按照重点关注、一般关注分级建立涉诉未成年人档案153份。在刑事案件中分类建立涉未成年被告人、受害人档案。

  组建服务团队。招募热心公益的法院干警组建关爱小组6个,联合区妇联、团委、总工会等群团组织招募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资质的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50名。开展重点回访。志愿者采取分组实地走访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已结案的涉诉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进行回访。重点回访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是否存在困难、心理是否健康、抚养费是否得到及时支付、家长监护教育义务是否恰当履行等情况,共计开展关爱回访40余次。

  汇聚联动力量。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快速通道,依法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与司法局联动对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和延伸帮教10人次。组织对基层民警、教育工作者、妇联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开展涉家暴培训150人次。制定帮扶措施。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协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力量帮助解决未成年人抚养费追索、思想厌学等问题4个。广泛开展教育。在南川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规划打造集审判、旁听、羁押、合议办公、更衣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模拟法庭,建成全区固定普法阵地。打造涉《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治教育标准课件8个。选任21名法官、法官助理担任辖区学校的兼职法治副校长,成立法治进校园讲师团。

  法官在坚持中立裁判的同时,兼顾对个案的积极管理,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审执结与未成年人权益密切相关的案件293件,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时间同比缩短15天。

  三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聆听庭前家庭教育指导课后破镜重圆,离婚案件中家长对子女的监护教育责任承诺履行率达100%,抚养、监护等纠纷同比下降23.6%。

  对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造成生活困难的儿童通过司法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方式给予保障救助3人次;对因父母离异或家庭变故造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思想厌学的涉案未成年人,帮助解决入学问题,依托“金佛山小课堂”“暑期成长课堂”提供免费课业辅导22人次;将心理障碍、性格孤僻、青春期叛逆未成年纳入“12355青少年服务站”“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站”重点服务群体,给予心理疏导、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10人次;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监护缺失儿童,依托基层妇联干部、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施行安全教育、家庭监护干预8次;对8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0。

  500余名师生进法院接受法治教育,法官到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授课、模拟法庭活动40余次,受益师生2万余人。推动将“模拟法庭”编为南川区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固定法治教育课程,纳入每一批“五年级”“七年级”实践学生必修专题课,未成年人遵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63.6%。

  通过构建涉诉未成年人三级关爱体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涉诉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格局,形成“1+5”长效机制,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等5方力量有机结合,形成“化学反应”,实现了“1+56”的更好效果。

  率先在全市探索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开展庭前家庭教育指导、建立涉诉未成年人档案信息、对涉未成年案件开展回访、推动多方参与综合保护,并形成“五步工作法”。建成品牌化工作室,依托法院职能以“护”字为形设计专门“logo”,寓意少年儿童小树苗,在“天平”的守护下茁壮成长。创作“天平护未”主题曲,提升影响力,工作经验具备良好可复制可推广基础。

  从传统的关注涉犯罪未成年人转向全面关注所有涉诉未成年人,推动社会各界将关注焦点扩大至家事、侵权等纠纷中的未成年,特别是离异家庭的弱势未成年人,引进社会相关力量直接或间接参与,通过对当下不稳定因素的综合治理实现未来的长治久安,推进了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习多次对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早在2015年4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就与南岸区教委联合设立“周俐莎法治教育工作室”,坚持“保护、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审判资源与教育资源深度融合、审判台与讲台有机结合的创新方式成为全国前列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形式,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和大力支持,重庆电视台长期跟踪报道,中央电视台曾做专题报道。

  一是探索创新悉心打造“审判名片”。积极探索贴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契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则的审判方式。如率先推行“圆桌审判”“分离保护式”的审判方式,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消除对法庭的恐惧。庭后落实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案卷材料中的前科情况,一律不写入裁判文书中,让其在就学、就业等生活、工作之时免除报告犯罪史之忧,不让过去成为回归路上的“绊脚石”。推行“暂缓判决”,对学业未完、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偶犯,给予一定考察期,期满后根据其后续改正表现,再行决定判处执行性、缓刑或免刑等。

  二是推陈出新精心打造“宣传名片”。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不断丰富宣传方式。在保持传统的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法治宣讲、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等法治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创设新的模式和方式。围绕法治教育大纲及教育教学要求开展南岸区中小学校“优质法治案例比赛”和“法治优质课竞赛”。推出“互联网+法治+教育”模式,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信息化、数字化,定期录制法治《微课堂》,由一线法官讲述社会生活中真人真事、法治故事,通过“书香南岸”和法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现已推出12期。根据“法治+教育+环保”的模式,创建“青少年环境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分类创设法治宣传教育展区。依托网易新闻媒体平台,采取网络现场直播方式,展示由老师、学生、家长编排的情景剧表演活动。

  三是整合外力用心打造“矫正名片”。践行“社区矫正套餐”,实现审判与矫正对接,形成帮教合力。社区矫正套餐由每个法官根据每位未成年人罪犯的自身特点制定出不同的矫正方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交流沟通和联手”,联合公安、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社区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形成庭长综合协调、主审法官具体负责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其次是“缓刑帮教和辅导”,即订制私人矫正套餐,对未成年罪犯积极的兴趣爱好重点培养,积极鼓励,对不好的恶习采取针对性矫正措施。最后是“心理健康和矫治”,针对多数未成年人罪犯存在的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通过团市委向全社会招募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建立心理咨询专家库,做到诉中全程介入、判后定期咨询疏导,确保心理疗治的连续性、深入性。

  一是帮教矫正机制不断完善,预防惩治体系进一步专业化。一方面,工作室与重庆市未成年犯罪管教所签订《帮教合作协议书》,利用未管所“重庆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基地”的平台,对辖区内少年犯实行判后“一对一”单个帮教、判后回访,尤其是在五四青年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通过书信、电话、面对面等方式沟通疏导;同时采取“两帮”“两访”方式,为刑满释放的少年犯重返校园继续学业走出阴影或寻找就业途径燃起生活希望,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另一方面,工作室特别关注涉诉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携手法院审判业务庭,通过审判通道,向家庭教育不力、不当,甚至有违法教育行为的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0余份,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0余份,实现了全区未成年人犯罪连续五年持续大幅下降,初中和小学零犯罪。

  二是法治宣传覆盖领域不断延伸、受众群体进一步多样化。从最初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中学开展法治宣传、逐渐向学龄前幼儿教育领域延伸。周俐莎法治工作室的宣讲团队先后对珊瑚小学、城南小学、川益小学、珊瑚中学、11中、38中、弹子石中学等100余所学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演讲、法治小课堂等活动,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覆盖。工作室成立以来,举办各种法治报告300余场,参与师生110余万人次。2020年以后,周俐莎法治工作室又重点加大对辖区幼儿园法治意识、法治素养的引导。截止2022年6月30日,工作室为全区190余所幼儿园的园长进行了《幼儿园法治治安事故防范及实务处理》专题培训,并现场答疑,及时解决实务中的法律困惑。录制并向全国推送“青少年普法教育”网络课程共8期。从受众群体看,周俐莎法治工作室将宣传教育引导不再局限于在校学生,而是扩展至了教育机构管理者、教育者、学生家长等群体。

  三是法治教育成果不断涌现,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深入化。工作室不断积累、总结、提炼、沉淀案件审理过程中碰到的问题、难点、困惑,并结合未成年自身的成长背景、心理特征、犯罪方式等,形成多项调研课题、理论成果及应用方式,不断推广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去。编撰的中学生法治读本《你应该懂点法》供辖区7-9年级学生循环使用;承办的市重点课题《校园突发事件的防范及司法对策研究》《网络直播对未成年群体的风险及治理对策研究》,其成果与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契合,现已在全国教育系统逐步推广。工作室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例改编的《掉进泥潭的孩子把手交给我》书籍,融合了法治教育与心理咨询,并于2021年1月正式出版问世,已印刷发放5000册,深受读者好评。

  周俐莎法治工作室通过法教联动方式,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以法院为纽带,不断整合各项教育帮扶力量,形成了全方位、多领域、系统化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构建起了家庭、学校、社区、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通过宣教方式的创新延伸,将法治教育嵌入课堂,将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田,不断提升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司法建议,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在参与社会治理尤其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效能。南岸区人民法院通过“周俐莎法治教育工作室”,不断延伸司法职能,让审判不再冰冷,让司法温暖人心,全方位构筑起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堤坝。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机制,建立起以法官为中心,院庭领导带头,司法辅助人员参与,社会组织力量协助的“九久护苗”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团队,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机制建设、普法宣传等方面探索创新,成效显著。该院原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6至2018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一)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做好“守护人”。在市高法院指导下,九龙坡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关于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细化审判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质量水平。目前,在刑事审判庭下设未成年人审判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民事审判一庭设立家事审判中心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共组建4个少年审判团队,共有11名员额法院及法官助理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二)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模式,做好“引路人”。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审判全过程。庭审前,通过社会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在校表现、社会交往、犯罪成因等信息,形成《社会调查表》。庭审中,设立“圆桌审判”法庭,营造宽松的审判氛围,有效地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紧张与抵触情绪。坚持刑事辩护全覆盖原则,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及被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2019年以来,为未成年被告人及被害人指定辩护人共146人次。庭审后,建立判后长期跟踪帮扶机制,与适用未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定期交流思想动态,将刑事、民事案件未成年受害人纳入回访范围,确保未成年受害人及早回归正常生活。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回访帮教60余人次,帮助60余名未成年犯重新回归社会。

  (三)推动“政法”和“社会”工作机制,做好“贴心人”。与区团委、区教委、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社区、学校、家庭等各种社会力量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助推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和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等措施落到实处。探索设立“综合辅导室”,邀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试、评估和轿正,帮助其重塑价值观。与区教委和区卫健委协同合作,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师、医疗工作人员等特殊职业群体是否有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实行入职查询和定期查询。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立案通道,同时联合妇联和公安,实现快速立案、迅速调查、及时处理、协同送达的应对机制,2019年以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4件。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责任,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随案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针对未成年人的失范行为,随案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2021年以来,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8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38份。

  (四)打造普法教育品牌,做好“宣讲人”。由院庭领导牵头,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参与组建“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和“法治教育工作室讲师团”,打造青少年普法品牌。联合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打造“小公民法律课堂”普法品牌,深入辖区歇台子小学、育才中学等多所中小学校和彩云湖等社区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活动20余次,受众人数上万人。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关工委打造“开庭啦”模拟法庭系列活动品牌,深入辖区6个中学校开展“开庭啦”模拟法庭7次。在辖区二郎街道设立“小二郎”维权岗,联合团区委“青春九龙坡”微信公众号,开通12355线上服务平台——青维权专栏,为辖区居民和在校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11名法官受邀分别担任育才中学、九龙小学等1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

  (一)特殊保护有效落实。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模式,规范未成年人诉讼特别程序,实施人身保护令制度,保障涉诉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积极推动审判延伸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坚持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2022年,冉某与杨某等人格权纠纷案入选《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四批)》,马某诉谢某健康权纠纷案入选《重庆法院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典型案例》。

  (二)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加强与区团委、区教委、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社区、学校、家庭联络,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打造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网,强化未成年罪犯的安置、帮教等工作。以法院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契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学校、社区,构建院校合作长效机制。

  (三)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加强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刑事、民事审判相配合的工作机制日趋完善,专业团队、专项资金相协调的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团队成员所在多个庭室被授予全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3名干警分获国家级、市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2年以来,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9件,审结32件,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458件,审结374件,法定审限结案率97%。

  “九久护苗”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团队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充实少年审判队伍。在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强化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提供法律援助和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等审判延伸工作,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运行,队伍职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

  2019年5月,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创新提出并实践了“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20年12月,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发文在全重庆范围内推广。为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巴南法院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创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部门联合的一站式处理模式,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分工协作、一站处理,取得良好成效。

  巴南法院与辖区公安、教委等联合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细则》,一站式处理在家庭、学校等发生的家庭暴力事件。与辖区检察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线索分级分类处理实施意见》,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强制报告机制,一站式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同时,通过科技创新提升服务,将公安机关接入易诉平台,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直接在易诉平台申请,由法院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做到一站式处理,第一时间阻断家庭暴力。

  针对发生在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家庭暴力,虽同居未成年人不是家暴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但会遭受间接心理伤害。此类家暴行为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属于家庭教育不当行为,故有必要对未成年人提供保护。巴南法院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一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合辖区教委、妇联等单位分工协作,形成有序合力,还邀请家委会、村社基层组织等对未成年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父母严格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打造“依法带娃”家庭、学校、社会氛围。

  巴南法院不断丰富一站式处理模式功能,联合辖区公安、教委等11家单位发布《重庆市巴南区十位一体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实施细则》,发挥各部门优势,全方位保护未成人权益。

  一是依托区关工委社会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常态化、免费咨询辅导。以开展座谈等方式,灵活开展爱心帮教活动,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对“症”帮扶。二是联合辖区民政等部门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强化孤儿、无人抚养的儿童等群体兜底保障。三是联合组建巴南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帮扶队,与区工商联共同管理新生起点站,积极筹划出台法援工作机制,开展困境青少年“授渔”活动,联系工厂建立技能培训试点等青少年帮扶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未成年法治宣传,在巴南区图书馆联合打造重庆市巴南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选派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规划,开展普法三字经、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治云课堂直播等。

  截至2022年9月,巴南法院共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助力1名辍学少年重返校园,开展普法教育9次,深入社区等宣传30余次,巴南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团队43场,开展云端普法讲座12次,累计参观1万余人次,入选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市五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典型案例4篇。

  巴南法院与多部门分工明确、有效联动,形成全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指导家庭教育协调有序的合力,巴南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从72小时内最短可压缩至20分钟,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及时高效的司法保障。自2019年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以来,巴南法院针对直接保护未成年人受害人已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

  一是通过多样化、主动化、零距离的普法、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教育、社会效果。《法官理家事》节目创下2.09的收视率,巴南区法院2010年审结未成年被告人78人,2021年审结未成年被告人24人,巴南区2021年与2010年未成年犯罪人数同比,犯罪率下降69.23%,逐步形成辖区内“家庭教育送上门,依法带娃有保障”的良好氛围,其中涉诉的家庭教育送上门3件8人次,群众普法类家庭教育送上门共计6次约200人。二是调和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明确了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度与责任心,截至2022年9月,巴南法院已经发出23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巴南法院在全市法院首创一站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搭建了工作联动平台,扩大了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线索的收集范围,理顺了各部门职责,提高各部门反应速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时间从72小时内最短压缩至20分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广度和效率都得到有效加强。

  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时,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通过引入社会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帮扶措施,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和提供多样帮扶,全面有效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以法院为中心,以现有易诉平台为基础,将公安机关接入该系统,同时借助微信群,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发工作已经形成成熟的一站式处理模式,运行效率高,可直接推广。二是联合区关工委协调提供心理咨询,对保障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线索强制报告制度,由各部门及时报告,法院设有专人汇总线索,有利于及时发现制止家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可操作性强。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发出全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启动、实施、评估”三个重点环节,分解为明确启动规则、指导内容、责任团队、适配方法、指导网络、回访反馈、通报交流、积分激励、优化考核等九项措施,探索创新“三环九步法”,通过法院、妇联、教委、学校四方联动,形成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帮助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2022年5月,该院民事审判一庭被全国妇联表彰为第十三届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一)明确启动程序,探索发令新方法。根据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总结家庭教育常见表征问题,科学设置20项评价指标,在审理过程中要求案涉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填写《适用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量化评分表》,根据得分综合判断,决定是否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经评价符合发令条件,或经未成年人父母、其他近亲属申请符合规定的,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合当地妇联、教委、学校等部门,针对个案启动相应指导工作。

  (二)细化实施内容,培育指导新路径。通过与妇联、教委、学校、社会公益组织等多部门联动,吸纳基层妇联工作人员、在校教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形成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依托“云上共享法庭”开展线上教育指导,通过学校、社区、村(居)委会等推进“面对面”指导,采取批评、训诫、指定参加“父母课堂”等手段,纠正家长错误教育方式。推动建立“一站多点”教育指导网络,在全市率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家庭教育指导示范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服务点。

  (三)巩固指导成果,建立评估新机制。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在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后,采用电话咨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向监护人、学校等多方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等情况,形成回访意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设立动态名单,对未恰当履责的父母或监护人,每季度定期向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社区进行通报。对纳入动态名单的家庭实行评先评优限制,在“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等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家庭教育实施较好采取积分激励机制,累计积分较高者进行正面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强化家风建设。

  (一)构建家校社协作育人机制。积极联合区教委、区妇联,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联络机制,共同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协商确定家庭教育指导示范学校,选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该校法治教育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努力形成“司法参与、家校社协同共育”工作格局。

  (二)强化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建设。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在法院建成心理咨询室、家事法官工作室、家事调解室、儿童之家、家风建设基地等7个专门场所,在全区范围内设立2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7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服务点、13所家庭教育示范学校,形成遍布辖区的教育指导网络。

  (三)形成法院参与指导有益探索。立足实践不断总结、发现规律,研究制定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性举措。建立起《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随案发放及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系列机制。已发出“指导令”11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400余份,开设“父母课堂”1次,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次,案后回访2次。

  (一)为严格法律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为法院参与指导家庭教育提供了明确指引。江津法院紧紧围绕做好家事审判工作,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工作方法,使法律可感可触,变为生动鲜活的司法实践,不仅展示了人民法院严格保障法律实施的责任担当,更充分体现了细心呵护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积极作为。

  (二)为推进家庭教育注入温情法治力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引领功能,依法对不当家庭教育进行训诫、予以指导,不仅能够有效破除“打骂教育”等陈规陋习,同时通过全方位构建家庭教育指导网络,汇聚形成多方合力,引导父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也为家庭教育开展注入了温情的法治力量,为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全方位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三)为弘扬核心价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家庭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良好家风家教的形成,有助于进一步树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通过法治推进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情理法相融合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仅使人民法院成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场所,彰显柔性司法人文关怀、为民情怀同时,也带动更多家庭通过关注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良家风家教。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能作用,立足家庭教育基本面,搭建工作平台、构建工作机制、组建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荣昌法院以特色未成年人关爱学校——“爱心学校”为基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教委等九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在荣昌区成立“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的方案》,成立法院牵头,区政府统筹、指导、督促的荣昌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划定3500平方米工作场所。指导站采用常驻与按需入驻相结合的工作形式,由法院具体负责爱心指导站日常工作,各部门设置工作室,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委等部门按需入驻,为家庭教育搭建互通平台。

  一是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发统一编号的《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规范相关案件中家庭教育文书发布。二是多方合力共指导。在办理涉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家庭教育问题线索及时委派调查员开展调查和评估,根据需要启动教育指导程序。三是开展家庭教育“圆桌谈心会”行动。根据案件需要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参与,共同研究涉未成年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中产生的家庭教育问题,并与家长召开圆桌谈心会,一同商讨家庭教育改进方案,为家长提供及时的家庭教育指导。

  一是打造专业强、覆盖广的干警队伍。荣昌法院分批组织干警参加《家庭教育促进法》培训专班,提升干警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能力,同时依托“百名法官进小院”“百名法官进家庭”等活动,广泛开展有关科学家庭教育的普法宣讲活动和“与小院群众面对面”谈心活动,实现全区域、各方人员普法全覆盖。二是汇聚有能力、有爱心的社会力量。邀请社区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力量加入,成立家事少年心理疏导工作组、家事少年社区服务工作组、家事少年律师服务工作组,让社会力量有效渗透到家庭教育中。

  荣昌法院全面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要求,促进家庭教育质量提升。一是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在办理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做到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100%覆盖,在其他涉未案件办理过程中斟酌情况适时发出相关文书,截止目前,共接收到家庭教育预警线份,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7份、家庭教育督促令16份,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令1份。二是进一步拓宽“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平台,设立村级站点2个,为家庭教育指导开辟乡村试点,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发挥“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平台优势,广泛开展父母言行规范、亲子沟通等为内容的爱心课堂,目前已开展此类专题课堂教育6次,上百人因此获益。

  荣昌法院汇聚多方合力,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合作,进一步夯实协同共治保护良好局面。一是强化共同治理,推进跨部门合作。特别关注重大、疑难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问题,通过“以案说教”联动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委等部门多角度为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提升父母家庭教育质量。二是联合同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边际地区的5家法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司法合作,共同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12件。三是以社会力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邀请心理咨询师、律师等社会力量加入,与社会组织、爱心机构协作配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资源聚合、力量融合、功能整合、手段综合,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区、社会联动机制。

  荣昌法院结合强基导向工作广泛开展百名法官进小院、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精选涉未成年典型案例,以多元化的普法活动深入家庭、学校、社区、乡村进行法治宣传,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阐释,增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荣昌法院编写《转理念 善作为 扎实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创新》案例入选《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二批)》,“未成年被告人邹某寻衅滋事及家庭教育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怠于审查机构人员从业资格和教育行政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区域教育行业人员资格大检查,切实提升教育行业队伍素质。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教育是一个人受教育的开端,是未成年人的素质培养的第一步,是一切教育的基础。荣昌法院立足家庭教育,延伸司法职能,凝聚各方力量,搭平台、建机制、组队伍,切实提升家庭教育质量,聚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有利于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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