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如歌全文阅读兰科(Orchidaceae)植物广泛分布于各种陆地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所有的兰科植物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监管范围,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有29种和8类。
为让更多的人了解和保护福建的野生兰科植物,我们推出“蕙草幽兰——福建省国家重点保护兰科植物”科普小知识,系统介绍福建省有原生地天然生长(自然分布)的28种国家重点保护兰科植物,敬请大家关注。
形态特征:地生植物。植株高18.0—60.0cm,假鳞茎扁球形。叶4—6枚,狭长圆形或披针形,长8.0—29.0cm,宽1.5—4.0cm,先端渐尖,基部收狭成鞘并抱茎。总状花序具3—10朵花;花大,粉红色、紫红色或白色;萼片狭长圆形,先端急尖;花瓣与萼片近等长稍宽;唇瓣3裂,白色带紫红色,具紫色脉,唇盘上面具5条纵褶片,从基部伸至中裂片近顶部,仅在中裂片上面为波状;蕊柱长约2.0cm,稍弓曲,具狭翅。花期4—5月。
生长环境:生于海拔100—2100m的常绿阔叶林下,路边草丛或岩石缝中。
省外分布:安徽、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湖北、湖南、江苏、江西、陕西、四川、浙江等省(区)。
1.禁止采集、出售、收购紫纹兜兰等国家一级保护兰科植物(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株)。
2.采集、出售、收购金线兰*、浙江金线兰*、白及*、杜鹃兰、落叶兰、春兰、蕙兰、建兰、墨兰、寒兰、多花兰、冬凤兰、茫荡山丹霞兰,密花石斛*、单叶厚唇兰*、矩唇石斛*、罗河石斛*、罗氏石斛*、细茎石斛*、石斛*、铁皮石斛*、剑叶石斛*、广东石斛*、台湾独蒜兰、天麻*、血叶兰、深圳香荚兰等国家二级保护兰科植物(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株)的,必须经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3.发现非法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兰科植物,或者侵占、破坏其生长环境的,请向当地林业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举报。(物种标*者由农业农村部门分工管理,其余归林业主管部门分工管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