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灵介质浙江杭州,一男子来到某华为官方授权店,准备买部便宜点的华为手机。店员向男子推荐了一款型号为M40的手机,活动折后价是3298元。男子以为是华为的Mate40,两者外观很像,而且价格合适,于是就拿了一部。可等男子启动新机后,发现这手机竟是鼎桥M40,是个山寨机。
支先生之前有一部华为手机,用了四五年后,突然出现了故障。支先生将手机拿去涉事华为官方授权店里进行维修,却被告知要1600元。
支先生认为,这个维修价格,再加点钱的话,都可以换部新手机了,于是放弃了维修,直接在店里挑起了新手机。
店员见支先生在看新手机,于是过来询问了支先生有什么需求,并根据他的需求,推荐了一部华为智选手机。支先生并不理解什么是华为智选手机,但听到华为二字也就没再怀疑。
当店员拿了一部型号是M40的手机交给支先生时,支先生一度以为这是华为Mate40,因为两部手机极为相似。在听到店员说这部手机在搞活动,现在折后价只要3298元。
支先生一听这价格,觉得十分合适,于是就爽快地拿了一部。可等支先生到家拆开手机后发现,这部手机的处理器居然是天玑1000+,而华为的手机是没有天玑处理器的。
支先生又仔细查看了新手机的外观,发现这与华为Mate40还是有点差别的,两者并不是同一部手机,现在支先生手上的这部,是鼎桥M40。
支先生认为自己被店员骗了,买到了山寨机,于是要求店员退换机。可店员却表示,当时说的就是华为智选手机,而且包装都拆开了,不能再退了。
支先生不服,他致电了华为官方客服,得到的回复是,鼎桥M40是华为的一款智选手机,用的是华为的技术,但客服并没有明确表示,鼎桥M40就是华为手机。
而当支先生去致电鼎桥官方客服时,得到的回复是,鼎桥是华为的一款智选手机,但鼎桥有自主品牌,不是华为品牌。
1、很多网友对两边客服的回复感到无语,既然不是华为品牌,那就不要在华为的授权店卖,而且设计的款式也和华为机一样,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
其实,虽然鼎桥与华为是两个独立的品牌,但鼎桥M40毕竟是两家公司合力研发的,所以放在华为店卖也无可厚非。
况且,涉事门店是华为官方授权店,而不是华为专卖店,所以门店可以卖多种跟华为有联系的产品,这也可以理解。
2、有网友说,店员明知这是鼎桥M40,却故意不说清楚,侵犯了支先生的知情权,这就是消费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也就是说,既然这个鼎桥手机和华为并非同一个品牌,那么店员应当明确告知,这是华为的智选手机,同时也是鼎桥手机,而不能只说华为智选手机。
不过要说店员存在故意欺诈,也有点难度。毕竟在售卖手机过程中,店员并没有故意把展示在桌面上的鼎桥手机的LOGO遮住,或者故意告知这是华为Mate40。
值得注意的是,鼎桥手机包装盒上的LOGO是“TD Tech”,而华为手机的包装盒上的LOGO有“HUAWEI”字样,以及一个太阳花的标志。
另外,支先生是个成年人,之前又用的是华为手机,其对华为手机的LOGO应该并不陌生。
从普通消费者的理解来看,支先生进华为授权店,说要买华为手机,肯定是认准了华为的品牌,而不是华为智选手机的杂牌。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典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也就是说,支先生在知道自己买错手机后的1年内,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最终,经过记者的介入调解,门店为支先生换了一部华为的手机,支先生也非常满意。
最后,我们建议各门店在鼎桥手机的展示桌旁,竖一块印有鼎桥手机字样的牌子,这样也能避免再次出现误会。更何况鼎桥有价格便宜的优势,总会有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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