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梨园随缘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通市监处罚〔2023〕23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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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8 15:50:11 | 【字体:小 大】 |
圣元国际办公平台经查,当事人2023年4月8日由北京八里桥副食调料厅北京潮洪燕食品销售部购进“葱伴侣豆瓣酱”10袋,保质期12个月,进价1.7元/袋,共计17元。举报人买走一袋,售价为4元/袋。未发现当事人店铺中存在与举报人所举报批次的产品,因举报人有录像证明从当事人处购买的过程,则认定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元,违法所得为2.3元。 当事人能提供涉案产品的供货商和厂家的资质、进货票据、进销货台账等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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