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小姐演员表近日,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百建发〔2022〕36号)《关于印发2022年百色市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因城施策”,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完善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双循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百色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百色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六条措施(试行)》(百政发〔20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百色市中心城区范围(含百东新区、不含田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新建商品住房包括预售和现售的住宅类商品房,指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百色市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商品房。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购代建”的农民安置住房、集资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等)、百东新区团购房以及二手房不享受补贴。
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网签)时间、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时间均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的,可申请购房补贴(含购房补助和契税补贴)。其中:
(一)新市民购房补贴。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网签)时间、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时间均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所购商品住房为家庭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含百东新区、不含田阳区)的唯一住房的,可申请新市民购房补贴。补助标准为: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补助6000元;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助1万元。房屋面积以在市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记载的面积为准。
1.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网签)时间、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时间均在)在百色市中心城区范围(含百东新区、不含田阳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财政发放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发放。
(三)购房补贴提交申请时间截止2023年1月31日,逾期不申请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补贴的权利。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以百色市城建档案和房屋交易中心签收房开企业转来相关材料日期为准。
(一)《百色市市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申请审批表》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窗口(地址:右江区竹洲大道百色园博园政务服务中心2楼)领取,或登录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三)户口本及身份证明(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本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有共有人的,共有人也需提供);
(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档证明(收取原件,购房补助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以家庭为单位)。
(一)申请。符合享受新市民购房补贴、契税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委托房开企业统一办理,由房开企业每月定期移送申请材料到百色市城建档案和房屋交易中心(地址:右江区竹洲大道百色园博园政务服务中心2楼)办理。
(二)审核。由百色市城建档案和房屋交易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右江区税务局负责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补贴资金。
(四)拨付补贴。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补贴资金,财政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批示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凡已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随意注销或变更。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应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否则,不能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退税手续。
退还已领取购房补贴款的,需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窗口提出退还申请,获取购房补贴专用账号,核实退款金额,并将购房补贴全额打入专用账号,再凭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到备案窗口办理“购房补贴”核销手续。
(一)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补贴期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2022年6月1日以前已网签或已备案的商品住房若注销网签或备案后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个人,不享受购房补贴。
(二)申请购房补贴时,购房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如本人无法到场的,须由公证受托人持含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证件的公证材料到现场申请。
(四)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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