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弟弟不好惹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①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
②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可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8月31日前,发起方提出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在接收方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接收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9月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 (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或由三地转入)若10天内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退回,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申请。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8位(首次登陆后请修改密码)。
①若显示身份证或密码错误,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修改,并联系本级或直属上级团支部管理员生成[密码重置码];
进入此界面后,务必填好全部信息,部分个人信息系统已生成,必填常用联系人联系方式、转入组织是否为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和申请转入组织。
①转入组织若为北京/广东/福建,须明确转入团组织在北京/广东/福建系统内的组织全称,并在发起业务界面准确无误地填写转入团组织名称。
团员档案是团员职业生涯中第一份正式档案材料,应当十分珍视。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中国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团员档案材料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团员档案是团员职业生涯中第一份正式档案材料,应当十分珍视。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中国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团员档案材料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自2020年起,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以新发展团员为重点,建立团员电子档案库。
学生团员档案一般纳入学籍档案进行管理,原则上随学籍档案转移,由学校团组织管理。
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由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授权管理服务机构等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
未建立人事档案的,一般由县级团委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乡镇、街道团组织管理。
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
①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②补办团员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档案的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团员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由相关组织或单位统一管理,不一定要和组织关系去向完全一致。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组织关系按实际去向转接至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中国青年团章程》明确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论是继续学习深造,还是参加工作,或是暂时待业,都应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交纳团费、参加组织生活。这是每个团员应尽的基本义务。
容易造成团员与组织失去联系,无法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可能导致团员身份难以核实,在申请入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参军入伍等方面受到影响;无法参加团内荣誉表彰等。
每个团员都必须编入团的一个支部。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且单位已经建立团组织的团员,编入其所在单位团组织。
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一般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学习、工作单位的团组织或相应属地团组织,具备条件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或团属青年社团中的团组织。
团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团员组织关系。对于团籍正常、档案和团员身份无误、转接原因和去向的清楚的,团组织应按照要求予以办理。团员认为拒转拒接不合理的,可以向相应上一级团组织反映。
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一般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对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对出国(境)学习工作生活人员中的团员,由出国(境)前所属团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出国(境)团员集中的学校或单位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出国(境)团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流动团员是指外出6个月以上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团员。团组织应当通过网络等形式保持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除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外,流动团员应当通过定期报到或电话、网络等方式,主动与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团组织联系,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流动团员应当主动交纳团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予以除名。
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将会被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予以除名。这将会给本人的学习工作生活带来难以弥补的影响。
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应与线上转接去向一致、同步进行。除参军入伍等转入涉密单位的情况外,线上线下不能相互替代。
不挂钩。任何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挂钩,不得以未转接组织关系为由,不正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不可以。此类情况组织关系应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一是审核团员的基本信息等;二是与团员本人保持联系,建立微信群等网络社群,及时动态更新团员有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安排团员线下报到;三是根据需要可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为防止团员“在网失联”,团组织可根据需要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并签字确认,强化团员身份意识、告知流动团员义务责任。比如,转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但本人并不在当地的流动团员;毕业后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流动团员等。因疫情、工作等原因线下报到确有困难的,团员签名后可向团组织报送电子版。
从组织关系转入起,团员就成为团组织的教育管理服务对象。一是与团员保持联系,建立网络社群,结合实际安排团员线下到团支部报到;二是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等组织生活,按期收缴团费;三是团员前往外地工作或学习,应及时按规定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团员通过PC端网页版()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入“关系转接”版块,根据界面提示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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