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尼路的空间大作战Nantong Ruimu Auto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制造业(C)-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 造(C352)-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业(C3524)
从事木门自动化加工主机设备和生产线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致力于 为木门制造厂商提供专业的柔性化、自动化木门加工装备,为客户实现木门 自动化生产提供装备与技术支持。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木门自动化加工主机设备和生产线,凭借先进的核心技术、完善的设计方案、优秀 的产品品质,赢得下游木门制造厂商的认可,从而获得盈利。 2、采购模式 (1)原材料采购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为主、合理备料为辅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电 器件、传动件、气动件等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及时 供应。 为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采购效率,公司已制定了《采购过程控制程序》、《合格供方评审控制程序》、 《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部作业指导书》、《采购周期及最低库存》和《采购流程节点操作时间要求》 等制度,对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采购周期、采购流程进行严格管控。 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销售订单和设备装配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在比质、比价基础上, 优先选择材料质量好、信誉高、服务周到和响应及时的供应商。 采购部门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跟踪采购进度,协调交货期、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同 时,采购部协同质检部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由采购部门协调原材 料的更换或者退货。 (2)外协加工服务采购 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部分机架、铸件等材料需经去应力回火、淬火、线切割、电 泳等特殊工序加工,为更有效的利用社会专业化协作资源,公司将该类加工工序委托给具有相关资质和 技术的外协厂商生产加工;同时,为能够充分利用自有产能、专注核心业务的研发与生产,公司将部分 占用生产资源较多的工序,如激光切割、焊接和金属切削加工等工序委托给外协厂商加工,以提高公司7
总体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 公司制定了《外协加工业务管理规定》、《外协加工定价规则》、《外购、外协件验收通则》等规定, 对外协厂商进行管理和控制。公司生产部将根据各类部件外协加工的需求,选定部分质量好、信誉度高、 响应及时、价格合理的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当出现具体项目外协服务需求时,由生产部向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外协厂商发出 询价,经过对外协厂商报价的对比,确定好外协厂商后,由该外协厂商按照公司技术部的图纸来进行加 工生产。 外协件完工返回公司时,由生产部协同质检部对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 由生产部门协调外协厂商进行更换、再处理或者退货。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 标准化木门自动化加工主机设备是指能够满足木门生产过程中具体工序基本加工要求的自动化加 工主机设备,可以满足各种规模企业减少人力成本、减少劳动强度和劳动者技能依赖、提高产品质量和 生产效率等要求,同时,也是木门自动化连续加工生产线的主要构成。对于该类设备,公司会根据历史 销售情况和市场预期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保持合理库存并动态调整。 非标准、定制化的木门自动化加工生产线主要系公司根据客户的技术工艺、生产场地、产能等要求 量身定制,并由木门自动化加工主机设备、上下料机器人、自动化辅助设备、木门加工控制软件集合而 成,符合客户柔性化、自动化木门连续加工生产线的要求。公司通常在销售部门获取客户需求信息后, 由公司技术部按照客户的需求对生产线进行规划设计,得到顾客认可后订立合同,然后再由生产部门安 排执行生产。因此,公司生产的木门自动化加工生产线均在生产前取得客户的订单,期末库存商品中不 存在暂未取得客户订单的备货。 公司制定了《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生产周转控制程序》、《生产部作业指导书》、《检验过程控制程 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技术工人质量责任制》等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公司的产品质量 和安全生产,并不断提高产品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 4、销售模式8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通过参加国内外木门或木工机械展会、行业会议、多种媒体广告宣传等 途径,提高品牌知名度,拓展销售市场;同时公司销售人员亦会通过拜访与技术交流等方式接触潜在客 户,进行市场开拓。经销售人员在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取得客户认可的同时,深入了解客户需求, 联合公司技术部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解决方案,在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与客户签 订销售合同。 产品制造完成后,公司发货至客户指定位置,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以及为客户 提供培训服务等相关工作。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客户确认后,公司确认收入。公司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 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及跟踪回访,一般情况下公司产品有 6至 24个月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公司为客户 提供免费的零部件更换和维修等服务。 由于公司提供的产品为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是影响木门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关键设备。因此,在 公司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的过程中,大部分客户会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考察,对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 生产制造能力、质量控制与保证能力、产品供应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全面的认 证,确保公司在设计研发能力、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都能达到其要求。公司凭 借出色的研发能力、高质量的产品、高效的响应服务等,取得客户的认可。
2022年8月,子公司跃通数控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 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被认定为国家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子公司跃通数控于2020年12月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获
1、货币资金 本期期末余额与上年期末余额相比减少了 3,617,375.36元,下降了 45.17%,主要是由于 银行存款同比较少了3,679,340.78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期期末余额与上年期末余额相比减少了21,372,696.70元,下降了39.29%,是由 于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同比减少。 3、其他应收款 本期期末余额与上年期末余额相比减少了1,407,240.22元,下降了64.25%,主要是由 于应收即征即退增值税同比减少1,361,314.63元。 4、短期借款 本期期末余额与上年期末余额相比增加了344,828.00元,增长了22.96%,主要是由于本 期为维护银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当地工商银行适当安排借款。 5、合同负债 本期期末余额与上年期末余额相比减少了4,439,299.06元,下降了21.75%,主要是受宏观 形势影响本期合同订单少了。 6、负债总计 本期期末余额与上年期末余额相比减少了23,438,600.00元,下降了38.24%,主要是由于订12
4,439,299.06 单减少,预收货款本期期末余额比上年期末余额减少了 元;应交增值税本期期末余额比上年 期末余额减少了1,738,855.16元;应付股利本期期末余额比上年期末余额减少了8,090,810.00元等因素。
1、营业收入 本期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0,240,066.02元,下降了24.84%,主要是由于受 房地产宏观形势的影响,订单大幅度减少。 2、税金及附加 本期税金及附加同期相比减少了472,784.42元,下降了35.05%,主要是由于主营业务 收入减少,税收费用相应减少。 3、销售费用 本期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25,647.16元,增长了38.16%,主要是由于疫情管 控开放后,今年参加德国展、广州展、上海展等同比广告展览费增加了881,724.27元. 4、管理费用 本期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599,771.05元,下降了23.08%,主要是由于一是 优化管理流程,软件代替人工等因素精简管理人员用工,本期管理人员工资支出同比减少760,677.80 元,二是上年同期在三板申报期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比本期多648,404.65元。 5、研发费用 本期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566,633.63元,下降了30.13%,主要是由于软件 代替人工用工减少和研发项目调整方向材耗减少等因素。 6、投资收益 本期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41,473.34元,增加了56.15%,主要是由于在外部 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了420,523.69元和赎回的理财产品多了收益同比增加了220,949.65元。 7、营业利润、净利润 本期营业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9,033,119.11元,下降了100.91%,主要 是由于订单大幅度减少,成本费用中固定费用摊销大,产品毛利率本期为31.89%,同比54.45%大幅度 下降造成营业利润降幅较大,同理净利润同比下降了87.60%。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841, 212.50元,增长了122.06%,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虽然少了10,239,518.48 元,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了8,502,543.11元,本期收到税费返还同比增加了 1,417,244.29元,人员减少下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同比减少了2,643,005.84元。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19,750,501.79元,增长了547.46%,主要是由于因经营需要赎回理财和购买理财净额为17,250,000.00 元。14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 24,188,014.04元,下降了644.50%,主要是由于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了28,032,842.04元。
我国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制造行业目前处在快速成长期, 生产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的国内企业逐渐增多。随着新进企业 的增多及国内有实力的竞争对手的持续发展,市场竞争将进一 步加剧,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地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 公司如不能持续有效地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在逐步
加剧的市场竞争中丧失领先优势,无法持续获得订单,面临市 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3,097.66万元,净利润 107.84 万元,去年同期公司营业收入 4,121.66万元,净利润 869.56 万元相比分别下降了24.84%、87.6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木门自动化加工 主机设备和生产线,上述两类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33.90% 和51.99%。公司聚焦于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的研发、 生产、销售与服务,产品较为单一。公司单一的产品类别,未 来可能因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制造业市场竞争加剧、其他木工 机械细分领域企业跨界竞争、下游行业需求量下降等导致公司 产品销售量减少或产品价格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的影响。
截至2023年 6月 30日,实际控制人姚遥、姚永和合计持 有公司 84.0361%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实施有效控制,对公司稳定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 相关事项做出客观理性决策。但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其 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 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为 51.40%(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前五大客 户收入比重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木门自动化加 工主机设备及生产线,主要客户均为下游中大型木门生产企业, 木门自动化加工装备是木门生产所需的基础性设备,而该类产 品由于投入较大,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均系木门行业中有意识 普及木门自动化生产装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因此,报告 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和产品特征。但是,未 来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 要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减少对生产 设备的采购需求,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金属材料、电器件、传动件、气动件等是公司生产所需的 主要原材料。金属材料价格主要随着钢、铁、铝等市场价格波 动而变动;电器件、传动件和气动件价格受品牌、具体型号、 国产或进口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同品牌、型号的产品间价格 有较大差异。在上述原材料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若公司无 法及时调整产品售价,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从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下游行业 发展状况、行业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 波动或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盈利 的稳定性。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是公司资 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 4,,116.6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5.85%,存货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宏 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和技术更新换代,公司存货可能面 临一定的减值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含质保金)账面价值为913.87 万元,占总资产总额比例为3.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9.50%。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是公司资产的 主要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4116.66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85%,存货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 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和技术更新换代,公司存货可能面临一定 的减值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大,并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管 理制度,但仍可能存在因为客户无法及时回款而增加回款风险, 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1、企业所得税 公司子公司跃通数控于2021年1月再申报获得由江苏省科 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其 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政[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 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 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子公司跃 通数控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 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子公 司跃通数控出口产品销售按“免、抵、退”政策执行,出口退 税率按照产品为 13%。如果未来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本 公司不再符合相关认定条件,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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