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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艺术规律追寻真善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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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22 15:47:51 | 【字体:小 大】 |
闪婚剧情一段时间以来,艺术领域存在诸多乱象,伴随于艺术生发、创作、呈现过程中诸多环节和层面。比如艺术创作层面,存在抄袭模仿、千篇一律,复制性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审美层面,存在猎奇逐艳、低俗谄媚,善恶不辨、以丑为美问题;创新层面,存在追求形式、缺少内容,蔑视传统、远离现实问题;创作心态层面,存在浮躁与急功近利问题;文化心理层面,存在缺少文化自觉、文化自信问题;艺术氛围层面,存在江湖气、圈子化,近亲繁殖、“门派”思维问题;艺术市场层面,存在以“职”定价,以“衔”论价问题;艺术批评层面,存在庸俗吹捧、阿谀奉承问题……
当下艺术领域存在的诸多乱象与不遵循艺术规律有关。艺术规律是艺术创作、演变的基本遵循,是艺术发展、前行的根本引领。艺术规律若无共识,艺术创作何谈遵循?
中国文字蕴含着中国文化与智慧的重要密码。“艺”字,原为“埶”,观其形,左侧上下部分均为“土”,中间有“八”;右侧为“九”与“、”相合。解其义,左侧为将两粒种子置于土壤之间,右侧为一弯腰之人执耒种植。此字既象形也会义,表示种(植)粮之义。经甲骨文、金文、篆文,到隶书时,“埶”上增“艹”下添“云”,成为“藝”(艺),也完成了此字真正意义的本质性建构:上有奇花异草,下有行云流水,中为生计无虞。由此可见,艺术是人在生存无虞之后的精神需求。
再说“术”字。按文字学,“术”之原字为“術”,左为“彳”,右为“亍”,合者为“行”,义为通行大“道”,“术”位中间,有贤哲形象且会义地解读为“十八般武艺一点通”,宽阔大道有“术”则行。由此,艺为美,术为技,艺术合一。艺术的基本功能是塑形立象,本质意义在于矗立审美。
规律,属哲学范畴,是逻辑与思维概念,意指对事物生发、演变之轨迹及其相互关联的本质性认知。众所周知,艺术从历史深处走来,纵可追溯至远古先民洞穴岩刻、陶上纹饰,横可延伸到西学东渐,东西方艺术对撞、借鉴与融合。从艺术萌芽到艺术成科,以至于成为人类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审美标的,经历了异常繁复而又特别漫长的历史,期间尽管充满蜿蜒、曲折、反复之情状,但呈现出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路径。
老子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说明了人类认知自然规律的阶段性、渐进性,最后进入终极性的道理。虽然,艺术规律不能与自然、社会规律简单相类比,但本质性、根本性规律的终极指向性是相同的、毋庸置疑的。任何艺术形式,包括文学、戏剧、影视、美术、摄影、书法、音乐、舞蹈等,其实都是通过不同形式塑造感人形象引领审美,这是艺术领域的普遍规律,涵盖所有艺术形式。对艺术规律的把握,不仅取决于艺术家的审美层次,读者与受众的审美需求同样重要。
艺术形式的演变,是一个十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也是一个由主观、客观,社会、人文以及思维等多层次综合作用的结果。创新是艺术的生命,规律是实践的遵循。广大文艺工作者只有以夙夜匪懈、时不我待之精神,积极创新创造,努力开拓进取,准确认知与实践艺术规律,善于发现与追寻真善美,悉心创造与呈现真善美,才能真正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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