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铭筱微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4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447,642股,不超过4,895,2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50%-7.00%。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2,434,021.36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 1月 13日至 2023年 1月 17日(共 3个交易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在公司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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