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桑碎步毫无疑问,这艘潜艇十分粗糙,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李玉明同志恐怕永远造不出现代水平的潜艇,哪怕是用于水下旅游的潜艇。所以,很多专业界的人士对李玉明嗤之以鼻。但是,要知道,1620年,被称为“潜艇之父”的荷兰物理学家造出的第一艘潜艇比这还粗糙:木结构,外面覆盖着涂有油脂的牛皮,用人手划桨来推动。1776年第一次投入战争的“海龟”潜艇是美国人戴维什•布什内尔造的,也是靠人工划桨驱动。李玉明的思维水平和这些潜艇创始人的水平不相上下。是的,在现代潜艇已经发展到目前的科技水平的条件下,李玉明的努力显得可笑,但细想一下,这种可笑是一种悲怆:为什么这位有科学探索精神的农民怎么能在这么低的水平上起步?为什么那些专业的潜艇研究机构不能将他吸收成为设计室的一位成员?别说人家没有基础,你们那些专家也是从四六不认时开始学习的,你从18岁开始学造船就可以,人家从40岁开始学就不行吗?这个事件表明,我们国家严重缺乏科学创造的精神土壤,少数有创造精神的人在保守的体制、求稳的官员、平庸的专家和不明就里的大众共同压抑下窒息而死,如同这艘永远无法成功的潜艇一样。
所谓学习科学,就是指别人已经研究出了正确的科学原理,有了被证明是成功的技术应用,我们学习人家的这些科学技术成果的行为;那种在已有的科技成果基础上,进行的改进和完善工作,也属于学习科学的范畴。我国现代的一些重大科技成就,如“两弹一星”等,均属于学习科学的范畴:我国是在美国搞出(1945年)之后19年才试爆的(1964年),是在德国人搞出导弹(1942年)之后18年才搞出自己的第一枚弹道导弹的(1960年),是在苏联人加加林绕地球飞行(1961年)42年之后才实现载人航天飞行的(2003年)。笔者不是想贬低这些科技成就的重大意义,毕竟这些科技成果为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为了人民的尊严和幸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只想实事求是地说,这些成就在本质上是一种学习行为,是对别人已有成果的学习、模仿和完善,而不是自己的创造。而且,我们花在学习上的时间,远远超过别人创造这些成果的时间,德国人用3年时间就造出了导弹,美国人用3年的时间就造出了,苏联人用了不到2年的时间就实现了载人航天飞行。
何谓科学研究?就是对未知领域的追问和探索,就是凭借自己的思想能力,发现别人没有发现过的原理,发明出世界上不曾有过的人工设备。比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瓦特发明蒸汽机,卡尔•本茨发明汽车,莱特兄弟发明固定翼飞机,西科斯基发明旋转翼直升机,贝尔发明电话,爱迪生发明电灯等等。在某种程度上,科学研究等同于科学创新,没有创新的科学认识活动仅仅只能是学习科学,算不上是科学研究。
但现在,中国普遍存在着偷换科学创新概念的现象。比如前几天,在央视新闻中看到介绍湖南三一重工的一项科技创新:高扬程消防喷水车,说是日本在处理福岛核电站事故时,曾专门向中国定购了这种车辆,因为世界上只有三一重工才能生产出这么高扬程的消防喷水车,新闻中将这种产品称为科技创新产品。笔者想指出的是,这种产品确实是一种别人没有的新产品,也可以说是一种技术创新,要实现这么高的扬程,确实要解决很多技术问题,但是,它算不上是一种科学创新,因为消防喷水车早就有,扬程也达到了160米,三一重工不过是在原来的水平上提高到632米扬程而已,本质上也只是对已有的科技成果的学习和改进而已,如果把这种东西当作科技创新,无异于以猫当虎。
学习科学是需要强制的,中国本来没有西方那样的科学技术,中国人就不是那样思考问题的。所以,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对西方人的科学研究持漠不关心的态度,有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十八世纪时,德国大哲学家、科学家莱布尼茨曾分别给俄国的彼得大帝和中国的康熙大帝写信,建议他们分别在自己的国家内建立科学院,同时,还向他们各赠送了一台自己发明的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结果是,彼得大帝接受了他的建议,建立了俄国科学院,并将其计算机介绍给了俄国科学家们使用;而被中国传统史家称为圣武英明的康熙大帝对这一切保持沉默,莱布尼茨的建议石沉大海,未在这个古老的国家激起一丝波澜。如果不是后来西方携其坚船利炮揍了中国人,而且连揍多次,揍得国家几乎国将不国的地步,中国人是不会接受西方的科学技术的,依然当作可笑的奇技淫巧加以排斥。也就是说,从总的历史大背景看,中国人是在外力的强制下接受西方科技的,这种局面至今依然没有改变,如果我们没有和发达国家一样先进的科学技术,就会再次落后,再次挨打,这种强制性的外部环境始终没有改变。
从人类认识活动的特点来看,学习行为本身就是一个强制的过程,所谓学习,就是强制自己学习别人的思维方式、强制自己掌握自己不会的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没有一种学习不是被迫的,所以在本质上,学习是一种被动的思维形式。
由于对中国人来讲,科学技术是一种外来的、自己不曾有过的东西,所以,学习科学是必然的选择,由此而发展出的强制性的科技体制也就是有效果的正确选择。
再说自由,本文所说的自由,首先是指发自内心深处主动去思考问题的意愿,而且为了这种意愿,去克服一切外在和内在条件的限制;其次是指人类摆脱大自然束缚、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比如牛顿、莱布尼茨、笛卡乐、爱因斯坦、比尔•盖茨等,他们搞科学研究,不是出于外界的强迫和压力,也不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强制下被动地去接受别人的思维模式。相反,他们是出自自己天生的兴趣和意愿,去探索未知世界的,为了实现这种意愿,他们有时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比如布鲁诺,没人强迫他去说地球绕着太阳转,相反,反而有人(教会)强迫他去说太阳绕着地球转,可他偏不说,固执地坚持自己的看法,直至被火刑烧死。科学研究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的认识活动,只有在发自内心的兴趣和愿望驱动下,才能做出真正有价值的科学创新。强制可以实现学习科学的目的,但永远不能逼出科学研究的能力。学习科学的能力可能每个人都有,但研究科学的能力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人类全部科学史都证明,只有少数天才才具有科学创造的能力,也就是说,只有少数人的灵魂中才有科学研究的自由天性。
当然有,虽然比较稀缺,但还是有的。在西方国家,有科研能力的人也是少数,假如只占人口总数的1%;中国可能只有0.01%,虽然很少,但也还是有的,犯不上绝望(这个比例数据是笔者虚构的,只是为了说明问题的比喻,没有经过实证调查)。比如中国古代,也有沈括、宋应星、李时珍这样的科学家,他们也是出于自己天然的兴趣从事科学活动的,没人强迫他们干那些事,相反,为了从事自己的科学活动,他们放弃了在主流文化中的利益,如高官厚禄、科场声名等。
现代就更多了,一方面,强制性的科学研究体制已经将科学的基本知识普及给了全国人民,在知识上,没有对现代科学的陌生感了,中国人已经有了一个可以进行自由科学研究的知识平台,这一点比古代强多了。另一方面,人口基数扩大,假设对科学有先天的兴趣、且有研究才能的人很少,只占全体中国人的0.01%,那么,在一亿总人口里,就有十万有科研潜力的人,如今十多亿人口,就应该有一百多万有科研潜力的人,这个人口基数已经够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遇到那些真正发自内心去搞科学研究的人,这些人中有体制内的专业的学者,比如一位搞坦克研究的张声涛教授;也有很多民间学者,比如那位造潜艇的武汉农民李玉明。在社会科学领域里,也有很多这样的人物,本刊本期的两位重要作者璩效武先生和诸葛森先生就是。但是,由于主流体制的原因,他们自由意愿都没有得到实现。张声涛教授的设想得不到有关方面的支持,就自己搞实验室,但发展不出实际的型号;那位造潜艇的农民得到的是普遍的讥笑;璩效武先生和诸葛森先生在主流学术界中,如同莱布尼茨遭遇康熙皇帝一样,受到死一般的冷漠。
强制的学习科学体制和自由的科学研究体制最重要的一个外在的区别就是:有没有标准答案。
学习科学,就是有一个预设的正确的标准答案,让“学生们”按照“标准答案”的方式学习知识,学习这种“标准答案”的思维方式,并朝标准答案指出的方向,进一步努力。
而科学研究,是没有标准答案的,科学研究是对未知世界的追问与探索,谁知道会探索出什么结果!
单从认识活动本身来看,学习科学是没有风险的,你只要努力地做到“标准答案”的要求,就会有个正确的结果。比如人家有个汽车,你就努力去仿制,达到那个标准就成功了。在仿制过程中花多少钱都没问题,因为有个明确的目标放在那里,只要达到,所有花了的钱都会收回来。而科学研究就不同了,你花了很多钱去做一件不知道是什么结果的事情,万一什么也没做出来(这在科学研究中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是大概率事件),那些钱岂不是白打了水漂儿,连个“响儿”都听不到。
一言以弊之,举国上下只有一种体制:强制性的学习科学的体制,这种体制独一无二且无所不在,没有给自由的科学研究活动留下任何的生存空间。
这种体制的外在表现是,由一批先掌握了西方科技的人按照西方科技的“标准答案”制定科研方案,评价科研项目,决定科研资金的投向,指导科研人员的行动目标。所以,我国特别注重“海归人士”,因为他们是先学会“标准答案”的先知先觉,要由他们来教会更多的“后知后觉”也学会“标准答案”。
这种体制的形成有其历史的合理性,而且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核弹爆炸,卫星上天,都是这么实现的。对它的历史功绩,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都不过分,而且,还将在未来长期存在下去,是中国科技体制的主干部分。这个基本定位不能动摇,因为中国在科技水平上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是不争之事实,只要这个差距存在,强制性的学习科学体制就绝对有存在的必要性。
笔者从两个具体的方面来分析其弊端,一个是高校的职称评定,一个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现行的高校职称评定工作,基本上是学术期刊的编辑在担任“裁判”,是外行评价内行。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各学校评定职称的所谓最客观、最公正的评价标准就是看你在什么级别的刊物(如权威期刊,还是核心期刊)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每篇论文占多少分,以此作为标准打分,学校里的职称评定委员会实际上形同虚设。应该说,这是一个公平分配利益的机制,而不是一个客观评价学术水准的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实际的评价者是那些学术期刊的编辑们,尽管这些期刊都有所谓编辑部外专家审稿制度,但最终用稿权在主编手上,专家意见只是参考。任何学术期刊的编辑,相对于他们的作者来说,都是那个研究领域的外行。由于学术期刊担任了“客观的”评价者,所以,消减了学校内部职称评定委员会的压力,大家也都认了这个事实。但事实上,那些学术期刊的编辑们能评价从讲师到教授们的科研水平吗?当然不能,他们自己在这个领域什么都没做出来,怎么能去评价别人!现在,大家都明白这种评价行为的性质,所有的人都知道,本来应该、而且也冠冕堂皇声称的标志着学术研究水平的学术职称副教授、教授,实际上不过是房子大小、津贴多少的一种物质待遇的差别,并不意味着学术水平的高低。为了混上大房子、高津贴,也为了保证基本的饭碗,这些“科研人员”只能出钱去买“论文刊登权”了,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已不是什么潜规则,而是公开的市场行为,各高校还有相应的补贴标准,在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有不同的补贴标准,这相当于有组织地去花钱买职称。学校为什么肯出这笔钱呢?因为论文的数量也决定学校的科研地位和经费状况。在这种强大的金钱驱动力作用下,中国的科研论文数量达到了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①但是,只要还有点基本的科学良心,就不得不承认,这数量庞大的所谓科研论文(不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中,80%内容陈腐平庸,只能算作是印刷垃圾,还因浪费纸张,而污染了环境。
再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也包括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其主要环节是由申请人提出项目申请,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组织各学科专家评定,据称这是最公平、也最透明的评定制度,评定后会拨下资金,资助研究,各高校和科研单位无不把申请这种项目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但是,仔细看一下其申请报告(业内俗称“本子”),主要格式无非是这个领域内国内外研究现状、自己在这一领域内已经做过哪些研究工作、创新点何在、预期要取得哪些新的成就等。再看其评价过程,主要是由那些在这一领域做过研究,但对申请人提出的研究问题是没研究过的专家给出评价意见。这就存在两个问题,首先,从申请报告内容上必须明确承诺要达到一个什么研究成果,就是要有个“标准答案”。这在逻辑上是荒唐的,对自己还未开始深入研究的问题,就提出有什么创新点,就要承诺预期的研究成果,那怎么可能呢?真正的科学研究是对未知领域的追问和探索,谁知道能得出什么结果?如果事先知道结果是什么了,还叫探索和研究吗?有一位教授在回答何谓创新标准时,说:“很简单,作减法,用你声称要达到的目标减去国内外对同一问题的研究所达到的最高水平(要有根有据地论证),得数越大越创新,得数是零甚至是负数,没创新。”①这话是很简单,很简单地说明了这种评价的标准不是创新而是守旧。什么是“国内外对同一问题研究的最高水平”?无非是现在已经做出的一些探索成果,如果笔者认为这些成果都是错的呢?而且过了几十年,真能证明这些探索成果是错的呢?这种情况在科学中是绝对的大概率事件,那我们还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岂不是逼着我们去跟着犯错!真正的科学创新本质上讲就是对一切已成观念的颠覆,按照这位擅长“简单化”的教授的标准,所有人都没办法创新了。说到底,现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也包括社会科学基金),本质上讲是一种强制性的学习科学的制度,是一种控制科研投入风险的制度,是一批已经形成自己固定的观念的学者强迫其它没有形成这种观念的学者学会这种观念的过程。这些评定专家们依据他们掌握的公认的“正确的标准答案”,强迫其他学者们再做一遍有关这个“标准答案”的练习题而已。不是说这种制度没有效果,它在推动中国学习、追赶西方先进科学技术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同时也严重地扼杀了中国的科学创新能力。因为从科学研究的本质来看,一切已有的科学成就都是有待证伪“错误结论”,一切有成就的专家一辈子却在延袭错误的方向上奔跑,真正的创新是抛开这一切,开拓一条新路。
如果问笔者,什么是科学创新的标准?笔者的回答是,“没标准”。有标准就不是科学创新了,科学研究是对未知世界的追问和探索(笔者要不厌其烦地反复重复这个基本常识),是一项没有标准答案的事业,真正能评价科研水平的只是未来。
政府(不是国家,很多人经常混淆这两个概念)出于国家发展的需要,企业出于挣钱的需要,强迫着所有科研人员在一条既定的轨道上奔跑。
从实现学习科学的目标上来看,这种作法完全正确、积极、有效。但如果从真正建立科学创新机制的角度上来看,政府和企业在“天性”上是做不到的。
政府是干什么的?是维持社会正常稳定运转的机构,政府不能做没有把握的事,不能做在未知世界里冒险的事,政府做的一切事情必须是公众认可的“正确”的事情,而公众认可却是真正的科学研究的最重要的敌人,科学家们往往要挑战的就是公众的常识,政府如果来支持科学家们的这种挑战,意味着向公众宣战,那岂不是要被公众推翻!
企业是干什么的?企业是以盈利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只有把确实证明有市场前景的新科技成果投入批量生产,才能带来利润。让一个企业,去花钱做根本无法预期其产值与目标的事,有些难为企业了,尤其是中国的企业。西方国家的企业好些,他们的很多企业就是从科研冒险中创造出来的,尝过甜头,敢于,敢干。所以才诞生了微软、思科、苹果这些创新型企业。当然,外国也有因保守而失败的企业,如诺基亚、柯达,可能更多的是我们不知道的因创新而倒闭的企业,如日本那家搞生物芯片的企业。中国的所谓科技型企业几乎全是靠学习模仿起家的,尝到的都是学习模仿的甜头,比如大名鼎鼎的联想集团,我们就没看到它有任何实质性的科技创新。所以,让中国那些靠仿冒抄袭发财的企业家,做出像苹果公司总裁乔布斯那样的冒险创新决策,完全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要想使中国真正有科学创新能力,就必须创造出一种让科学家成为自由的科学研究主体的机制。
1、制度整体上以学习和利用别的国家已有的科学技术为目标,在规避了创新风险的同时,也全面扼杀了一切创新的可能性。
2、在这种体制作用下,培植出了一大批以学习科学为能事的职业群体,这部分人约占中国科研队伍总数的80%以上(没有什么调查根据,只是来自笔者的直接观察),笔者说这是一个职业群体,不是说他们有职业精神,而是说他们是为了挣钱、养家糊口才从事科研行业的(这个行业收入虽然不高,但很稳定,有较好的社会福利,有较体面的社会地位),再直白些说,现有科研人员中的80%以上,不是出于内在的兴趣和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欲望从事这个行业的,而是为了找份收入稳定的、体面的工作而从事这个职业的,是为了挣钱而来的。这导致他们缺少探究未知世界的内在动力,而更倾向于从事有“标准答案”的学习科学的工作。这种人员构成说明,现有科研队伍本身缺乏创新能力,惰性较大,而且,由于这种人数量众多,对那些真正有创新精神的科研人员反而形成了一种抑制作用。
前些年还有前辈学者谆谆教育年轻的科研人员,要安心科研,要淡薄名利,不能为了钱而搞科研,现在说这种话的人也少了。是的,前辈学者确实能淡薄名利,不为钱工作,因为那时是计划经济,平均主义加上部分的供给制,大家挣的钱差不多,也用不着花钱办事,所以,可以不为钱去工作。如今是市场经济时代,要娶妻生子,买房买车,供孩子上学,哪一处缺了钱能行?况且,博士毕业就比硕士毕业挣得多,就可以被某地当作人才引进,就可以仅以市场价的20%弄套大房子住。如果不是为了挣钱,哪有这么多人去考硕士,考博士,做博士后。为钱工作是这个时代的特征,在这种时代风气下,让这些本来就是冲钱而来的人不要为钱而搞科研,那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瞎话说多了,说到没人听,说的人也就不说了,所以这类声音也少了。
当然,人为了养家糊口、过上高品质的生活,去挣钱,去奋斗,这也没有什么错。而且,在事实上是以金钱为主要激励手段的体制中,这些人也能很好地实现学习科学的目标,因为有具体的“标准答案”,只要您会答出这种“标准答案”,就能有钱、有车、有房、有地位,那些聪明才智之士就一定会努力早日解决“标准答案”问题,这是目前这些人的积极方面的贡献。
但是,这些只知挣钱、不爱科学的人是敌视那些真正热爱科学、有科研能力的人的。道理很明白,如果那些人成功了,就会对自己造成严重的威胁;学习科学比创新科学容易多了,如果一旦让那些真正有科研创新能力的人得势,自己的一切物质待遇就会失去,而且会卷入真正科学创新的过程中,那是他们力不从心的事情。所以,他们千方百计地压制有真正科学精神的人。爱默生说过;“学院憎恨天才,正如修道院憎恨圣徒”,就是这个道理。
高校评定学术职称的机制,为什么会演变成由学术期刊的编辑来当“裁判”的局面,主要也是这个原因。其实,在一个学校内,特别是一个小单位(如学院、系)内的同事,谁不知道谁有真本事、谁没真本事,都清楚。如果不关乎津贴、房子、地位这些实际利益因素,同事之间说不定还能做出客观的评价,但一到了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时刻,绝大多数人就会从捍卫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贬低别人、保护自己,就会睁着眼睛说瞎话,把有本事的人打下来,打到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竞争规则中去,这就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
在庸人的利禄追求压力下,剩下的那20%左右有科研兴趣的人,就这样被迫转入了和庸人一样竞逐学习科学的过程中。没办法,如果你搞一个真正的没有标准答案的探索项目,很难得到各级专家、评委的承认;如果你写的论文,不合学术期刊编辑的口味,也很难发表。那么,你就不仅要失去津贴、大房子,而且,在同行之内,没有人说你有本事,反而都在笑你傻,那你还有什么选择?你也不傻,你也不笨,也能按平庸的人一样的学习科学的规则去竞争。于是,有科研能力的人也就不去搞真正有科学价值的研究了。
笔者记得一个真实的故事,某高校评定副教授的答辩会上,评委问一位应辩者:“您评上副教授后,未来还将在哪些方面展开深入研究?”那位诚实的老兄回答说:“我觉得什么类型的论文好发表,就再写一些,准备当正教授。”全场哄堂大笑,那位老兄的副教授通过了。
在我们的采访过程中,几乎见到的每一位学者都很忙,忙于做课题,忙于为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写论文。做的那些课题呢,大多数他们自己也认为没什么科学价值,但如果不做,就没课题费,就没有钱花。他们很多人都在抱怨,没有时间读一读自己真正想读的书,而且绝大多数的人对自己专业领域内别人的研究动态毫无所知或麻木不仁,这就是我国科研队伍的线、这种举国一致的学习科学的体制,其好处是在赶超已有的科技水平方面效率巨大,快且深入,甚至比那些“老师们”做得还好。但也隐含着另一种危险,就是很可能被一次性地整体淘汰,一下子再度陷入绝对落后的状态。道理很简单,当你的全部精力都朝着一个人家已经做出来的目标而努力时,人家如果发生了一次新的革命,突然放弃了原有的东西,那你们这些学习者的一切努力就全部白做了。比如,我国曾经在电视机彩色显像管行业卯足了劲儿追赶并超过了日本,但是人家突然放弃了彩色显像管,转而发展液晶电视,那么我们积累起的所谓先进且庞大的彩色显像管产业,一夜之间变成落后的产业。不仅不是发展的动力,反而是一个沉重的转型负担,不得不高价进口别人的彩色液晶显示板。从逻辑上讲,一个以学习别国先进科技为战略目标的国家,不仅总是落后国家,而且必将会再度沦为更落后的国家。
事实上,我国的最高决策者们也看到了现有科研体制的弊端,所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但是,可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地区及相关单位搞出的是令人啼笑皆非的“创新举措”,不是在落实建设创新国家的战略目标,相反,是在变相抑制真正的创新行为。比如,某省宣称要建设十个创新基地,某高校宣称成立了一个“哲学研究创新中心”,简直不可思议!比如哲学创新中心,无非是弄几个人儿,在那里装模作样,把别国哲学家说过的话翻译过来。这算什么创新?哪一个国家哲学创新是靠建一个所谓创新机构,再指定几个所谓“有创新能力”的人在那创出来的?斯宾诺莎是这样创新创出来的吗?笛卡尔是这样创新创出来的吗?休谟是在这样的“创新基地”里孵化出来的吗?维特根斯坦是这样创出来的吗?自然科学也一样,如果靠行政力量,指定一些决策者们认为有创新能力的人去创出决策者已经有了明确“标准答案”(他们一定得有标准答案,否则如何对这笔投资交待)的所谓创新成果,那就不是创新了,而是完成一项守旧的任务而已。这种明明如“皇帝的新衣”的神话,居然能大行其道。
再比如,一讨论到科技体制改革的问题,马上就会有学者提出,要解决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的问题,要促进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①笔者始终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是怎么想的。据笔者所知,我们现行科研体制的每个环节,都迫使科研人员在选择项目时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正是如此,使他们发展不出来超越现有市场预期的创新产品来。事实上,高校和科研院所里那些所谓不能转化成生产力的科研成果都只是为了评职称、争项目,弄出的规避了一切创新风险的平庸之作。再透彻些说,只是些通过了平庸考官的“学习作业”而已,根本就不是什么科研成果。本来就没有科研成果,还怎么转化成生产力?我们真想要改革中国的科研体制的话,首先得从这些似新实旧的混乱思维中摆脱出来,真实地想清楚我们到底想要什么。
首先,要明确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不是要彻底改变现有的学习科学的体制,而是在这个体制之外,再建立一个鼓励和保护真正的科学研究(即科学创新)的体制,从而形成一种学习与创新并存的复合型科技体制。前面已经讲过,现行强制性的学习科学的体制,有其历史的合理性,有现实的积极作用,不能尽行废除,我们的改革,只是在这种体制之外,再创造出一个新的、真正的科学研究体制;在举国一致的强制学习中,给真正的科学研究和创新留出一个活口。如何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做的事情很多。
现行的评价者实际上是少数的学术权威或完全外行的编辑充当了科研水平的评价者,一定要改变这一状态,让所有真正自由的科学家们来充当评价者。可以通过建立真正的各学科的学会来实现这一目标。现行的各学科学会实际上只是一个组织大家公款旅游、扯扯闲淡的俱乐部,应予以彻底改革:
1、废除各省级以下的学会建制,所有的学会一律都是全国性的,这样才能突破地域限制和学会身上浓重的“官本位”色彩。当然,各学会的总部不一定要放在北京。比如,海洋学会放在海南岛,石油学会可放在大庆等等,不一而论。各学会总部应有专门的办事机构,以便执行其应有的职能。
2、严格会员入会制度,必须确有此方面的研究成果(如发表过三篇以上该领域的学术论文),且确实热爱科学研究的人方可入会。学会的办事机构是专职的,当然要发工资,但学会的会员不仅不能发工资,还要交会费。
简言之,就是将博士生导师评定权、博士学位评定权、创新型科研项目决定权赋予各学科的学会,如物理学会、化学学会、航空学会等。
(1)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要说明他为什么要当博士生导师,要在未来10~20年内,组织哪些方面的研究。这份申请发到学会的内网上,每名学会会员都要对其申请作出评价,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即可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
(2)博士论文答辩时,由学会组织全国这方面的专家组成答辩组,进行答辩。笔者已目睹了现在太多的博士论文答辩会上,所有的答辩评委(甚至该博士生的导师)对该博士研究的内容毫无所知的情况。例如,由搞非洲史的教授去评价研究日本史的博士论文,他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在一个城市内的大学中,几乎找不到三五个研究这一问题的专家。所以,必须由学会从全国组织真正的专家来评价才行。专家的身份也要由学会全体会员认可,专家必须出具他本人同时也在做着与该博士生相同领域的研究成果,才能成为答辩评委。
(3)建立一个创新科学研究基金,拿出现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的30%的资金就够了。凡是申请这个基金的项目都由学会的全体会员评定。评定过程也是由申请者提出申请,发到学会内部网站上,由全体会员写出评价报告,获得二分之一多数通过的就可以。申请报告不用再煞有介事地写什么创新点和预期成果,只是说明白究竟要探索什么未知的问题即可。评审过程尽量简化,而且是动态的,每月评一次,每位会员都必须出具实名制的评价报告。
需要特别加以说明的是,以各种专业学会会员作为评价科研水平的主体,并不是说这些人真就具有了评价科研水平的能力。前文已经说过,没有人能对真正科学研究的未来成果做出评价,那是未知世界的事情,当下再高明的学者也不是权威的评价者。建立这样一个机制的真正功能并不是评价出不同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者的研究水平高下,而是通过公开、透明和专业的原则,甄别出骗子,防止有人骗取科研经费而已。因为这种科研经费风险很大,可能有一半以上要“打水漂”没有结果,剔除骗子是人力唯一能做到的事情。
首先,所谓讲师、教授,这些技术职称不必再按什么所谓的科研水平来评了(前面已经说明白,科研水平无法评价),就直接按工作年限,到时候晋级就行了。教师只要认真完成好教学任务,也没有必要非去做那些自己本来没有兴趣,而且也做不好的所谓科研工作了,更不用撰写味同嚼蜡的所谓学术论文。真正有科研兴趣的人可能不到全体教师的20%。让80%对科研没兴趣的人踏踏实实地做好他们的教学工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净化了科研环境。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最顶用的方法就是首先区分开“劣币”和“良币”,让他们各就其位。耶稣的事归耶稣,凯撒的事归凯撒。别把那些没有科研兴趣的人,硬逼在这里冒充科学家;也别把真正的科学家逼到靠交版面费或放弃自己的学术原则,讨好期刊编辑的境地。其实“劣币”和“良币”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而已,人家不愿意搞科研,但课不一定讲得不好,在讲课那个领域中,很多大科学家往往不行,也是“劣币”。
通过这种办法,可以解放80%的高校教学生产力,也可以解放另外20%的高校科研生产力,还可以减少80%的印刷垃圾,保护了环境,可谓一举多得。只是中国学术论文世界第二的地位可能失去,失去就失去吧,本来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因为那实际意味印刷垃圾世界第一,不当也罢。
要改革高校的科研体制。一般教师,无论是讲师,还是教授,最多只带到硕士研究生就行了。以现在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硕士研究生基本上是做不出什么科研的,仍是学习阶段,那就好好学习吧,为将来的科研多打点基础。
关于博士生导师的评定,前面已经说过,应由各种全国性的学会来评定,在评博士生导师资格时,申请人就应提出自己未来5~10年的研究计划,也包括招生计划。被评上博士生导师后,将自己研究计划中,需要招收博士生研究生和博士后完成的课题公开发布在专业的招生网站上。谁想读博士,就必须选择自己想完成的课题,经导师同意后即可就读,经过3年完成此项课题以后,通过论文答辩,即可获得博士学位。如果没完成好这个课题,没通过答辩,不仅不能被授予学位,而且,要重新考察他是否能继续下去,能行就接着做,不能行就劝退。博士生导师发布的研究课题中,有一半是有“标准答案”的学习科学性质的项目,另外,必须有一半是完全对未知领域探索、不知其结果的项目。博士生可以选择任何一种项目,博士后则只能选择完全探索性的项目。博士生导师的资格每五年重新评一次。
取消现行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制度,到了博士研究阶段,还要考外语这类本应考中小学生的科目,是促使人智力退化的手段,早该停止了。
博士生导师只意味着一种专职科研的岗位,其工资水平和津贴标准不应和从事教学岗位的教师有所差别。同时,和职称也无需关联,讲师也可以申请当博士生导师,当了博士生导师唯一的“特权”是可以不用给本科生上课了,可以专心致志地搞科研。
“照您这种设想,就没有人搞科研了,当博导不比一般教师挣钱多,还比别人累,那谁去干?”有朋友听了我的想法这样说。
是的,确实那些想挣钱的人就不干了,但真正热爱科学的人不是金钱能收买来的。这种方案就是把那些为了钱而搞科研的人剔出去,剩下的人无疑会少得多了,但却是真正想搞科学研究的人,这样才能研究出真东西。
人们已经被那种似是而非、掩饰牟利动机的说辞惑乱久了,这种说辞就是要“收入水平应反映科研水平,优质的劳动应有优质的报酬”,听起来是句很有道理的话,事实上根本做不到。如我前面所讲过的,科研水平是无法在当下评价出来的,只能由未来去评价。如果按这句话的说法来做,就会和现在一样,收入差距是有了,但是,不仅没有反映出科研水平,反而抑制了真正的科学研究的发展。
当然,科学家应获得高于常人的报酬,那也得是他的科研成果得到了真正的证实之后。至少有两种条件可以证实,一是市场,二是科学界同行。对那些可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科研成果,可以通过科技市场的方式转化为股权或现金收益。一个科学家搞出一项有市场前景的项目,有企业愿意出钱来买,其价格在弥补研究成本之后,保证当时投资方的收益后,余下的利润就该归这位科学家所有,或者科学家以他的项目作为技术成果入股,获得股权收益,真正有水平的科学家不愁挣不到钱。
对于那些基础性的理论研究,不能转化为具体的产品,就由学术界评奖了。每年评上一次,每年评上3~5个获奖者,评奖的对象必须是公布了十年以上的研究成果,照例是全体专业学会的学员公开投票,并写出评价意见,获得三分之二通过的就可以获奖。也别分什么一等奖、二等奖了,通通是一个水平的奖。向诺贝尔奖学习,人家就只有不同专业的奖,也没听说过一个一等化学奖和二等化学奖之类的。给科学奖分级是传统的等级制思想的残余,如同给官分九品一样,与科学研究的本质严重冲突。
要在现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之外,建立一个全新的、独立的创新科学基金。此基金项目的评定权交给各专业学会,按不同的学会确定额度。需要研究资助的学者向本学会提出申请,由学会全体会员进行公开的评价,获得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的项目即可批准。由于是全体会员参加评审,一个全国性的学会少说也有几百人,这就避免了现在由少数专家评审,申请人可以跑关系的情况,几百甚至数千个评委,谁也跑不过来。
这个基金只资助完全是探索未知领域的研究,有相当一笔钱花出去,可能没有效果,但一旦有效果的项目,比如有重大的市场价值或理论价值,基金应从中收取该收取的收益。比如基金资助的一个项目被企业买去赚了大钱,卖项目的钱,基金应拿大头,科学家个人拿小头,如果是股权的话,也一样。如果一个基金资助的理论项目获奖了,基金会也应获得一部分奖金。如此,才能保证基金长期运行下去,并且总额不断扩大。简单地说,这个基金应该像一个真正的风险投资银行,有投入,有收益,对那些经过探索,只证明这个方向是错了的项目,就收不回投资了;对于那些证明是正确的项目,基金会就应加倍地收回投资,如此才能持续发展。相比之下,现有的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仿佛是慈善机构,虽然有着貌似严格的评审环节,但是,在评审最终结果时,只要报告,不要还钱,那些靠基金资助过的挣了钱的项目,挣了也干挣,对这样可以不负责任白花的钱,难怪很多人要削尖脑袋去争取了。
我们得从根本上改变对科学研究的观念,充分认识到科学研究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并舍得为这种不确定性花钱。美国每搞一款新型战斗机,一般都要有两个方案,比如F-22当年就由洛•马公司和波音公司各拿出一个方案,F-35也是一样,连飞机的发动机也一样,一定要搞两个方案。所谓方案不是图纸和设想,而是真正的样机,每架样机要花掉十多亿美元,结果只能选中一个方案,另一个方案的钱就白花了。我国的人一般以为这是浪费,我们总是自以为聪明地想,我们在纸上方案论证时,就优中选优,省得做样机,浪费钱。孰不知只有做出样机,才能真正比较出水平的高下,而且被淘汰的方案中,还有一些可以被选用的方案所利用的地方,自会被吸收采纳,不能用的部分也是有强烈个性的东西,作为另一种思路,未来可能发挥作用。按我们现在的作法,眼前是省了些钱,但却永远失去了领先未来的机会。
举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例子。早在1970年,中国科研人员就搞出了自己的第一架空中预警机——空警一号。这和美国差距不太远,(他们是1954年开始搞预警机的,1964年服役),但是,由于当时国家的决策层还没有意识到未来的空战形式会朝这个方向发展,加之当时国力有限,舍不得花这笔在当时看来并不急需的钱,于是,虽已搞出样机,项目还是在1979年终止。直到1990年代,海湾战争以来的历次局部战争,显示出空中预警机的强大威力,我国只得重拾预警机计划,这时,已经落后世界二十多年了。开始想买以色列的技术,受到美国阻挠后被迫自己重新开发,历尽波折。这个例子典型地说明了我国科研人员是有足够的创新精神的,也充分体现了那种只看眼前已经被公认了的科技成果的思维方式,是如何抑制这种创造精神的。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我国的一切重大的国防装备型号,关键的技术装备,如新型发动机、新型汽车等,全要同时搞两个以上型号。一方面互相竞争,促进完善;另一方面,为未来的发展探索新路。同时,一定要舍得花钱,支持一些眼下还看不出明显收效的项目(比如当年预警机这样的项目),这样才能在未来发展中抢占先机。
这样算下来,就必须承认,有一部分,至少是三分之一的科研投入是眼下见不到效果的,甚至有一部分就永远见不到效果,只是一个试错成本。科学研究中必须付出试错成本,不付出试错成本就没有真正的科学研究。按我们现在的观念理想化地想,让每一分钱花得都有效果,其结果就是只干眼前能看出对错、马上就能见效果的事。表面看起来是节约,但实际上是浪费,浪费了机会,最重要的是,一定会失去未来。
中国第一架预警机,1969年9月提出研制计划,1979年下马。载机用的是苏联图-4轰炸机。美国的第一架预警机E-2“鹰眼”1964年才首次交付使用,苏联图-126“苔藓”预警机1969年刚开始装备部队,所以说中国预警机研究的起步并不晚。“空警一号”下马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归根到底,是总体上缺乏为探索性科学研究支付代价的心理基础,从上到下都缺。现在这架陈列在中国航空博物馆的“空警一号”已不是原型机了,而是用同型号的退役飞机组装的,这架飞机内涵太丰富、太沉重了!
科技体制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要受到政治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因此,必须有其它方面的配合才行。
笔者提条建议:以后有博士学位的人不能当党政部门的官员(大学校长、研究院长例外),想当官,就不用读博士了,读了博士就等于彻底放弃了官道,这样有助于强化科研领域的纯粹性。这一条在西方国家可能不需要,但在中国太重要了,因为中国是有着悠久的官本位传统的国家,官本位的思想渗透到了各个领域中,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所以是必要的。
上述的改革方案,严格说来算不上方案,只有一种原则性的思路。因为现行科技体制是国家(政府)为核心的体制,只有转变这个核心的观念和做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也有很多论者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现状出发,认为应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让企业充当科技创新的主体,我以为这种想法目前看来是不现实的。前面已经说过,中国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一样。实事求是地说,中国最有科技含量和创新基础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如航空、军工、通信、造船、石化、汽车等,他们有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诸多优势。但是,国有企业的问题也是很严重的,就是他们和政府一样,不能犯错误,他们领导人做出的决策必须每笔都赚钱,必须把风险控制到最小。如果一个国企领导像乔布斯那样把整个企业的命运放在一项新产品开发上,不要说尚无人有这种眼光与魄力,就是有,也会被上级和职工代表大会叫停了,这是由国有企业性质决定的。就说近日发生的“天价高铁采购事件”,中国高铁的技术领先世界,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最重大的科技成就之一,关于那个车厢的采购费用一事我们没有做过调查,无从判断。但新技术产品的价格高一些,在市场经济国家是极其正常且合理的,当年手机刚进入中国时,一个摩托罗拉手机要1万块钱,当时的制造成本也超不过1千块钱。可中国人都认了。还有现在,一块瑞士劳力士手表要100多万,一辆劳斯莱斯1000多万,为什么没有人指责他们。说明在目前这种文化生态下,中国国有企业没有能力承担起真正科学创新的风险,是人民不答应。人民要他们只做对的,不做错的,可是线%是对的,你让这些国有企业怎么做。
再说中国的民营企业,底子薄,起家时靠得就是头脑灵光、急功近利。这些年来最挣钱的企业都是靠依附国有企业或政府才获得成功的,如开矿、房地产,本质上是依靠从政府那里低价获得的资源,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挣钱。那位慈善大王曹德旺,其实也是靠给国有汽车企业生产玻璃发的财。这种状态下,他们凭什么去搞那种前景不明的科技创新?
中国的企业家现在知道慈善了,动辄捐钱制造新闻,如曹德旺、陈光标等,但他们的思维方式依然是实用主义的,极其实用主义。他们给贫困人口捐款、捐年夜饭,至少获得个穷人的感恩戴德,这种受到万民感激的“救世主”的快乐是中国人那些有社会责任心的人的传统快乐。但是,没有一个企业家捐出一笔钱去鼓励科学创新,鼓励那种可能钱花进去,什么也得不到的探索事业。他们的天性中没有这种快乐,欣赏不到科学创造过程中、哪怕失败了,也存在着的那种美感。他们体会不到莱特兄弟想脱离大地的激情和焦灼,他们体会不到休斯想追求更高速度的焦灼,他们看不到科学家们在一次次失败中创造出的辉煌和享受到的快乐。所以,宁肯花钱去买一个穷人廉价的感恩,绝不肯花钱去买一个科学家高深的错误。这注定了在现阶段,我们的民营企业尚无法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
我们当然希望民营企业能成为科技创新的动力(不是主体,主体只能是科学家)。这方面也需要进行改革,加以有效的引导。比如可以引导曹德旺、陈光标等建立个科学发展基金,资助科学发明项目,他们捐的钱可以减免所得税,基金的运作、管理、规则可由他们自己制定。要加大对科学创新事业的宣传,央视的科教频道应免费介绍一切可以市场化的科技发明项目。24小时滚动播放,以促进科技工作者和企业的沟通了解;还可以开设一个国家技术成果交易网络中心,免费为搞科学发明的人提供宣传平台,真正建立起科技交易市场,这样,才能让民营企业通过买入科技成果获得赚钱机会,只有那时,民营企业才会真正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力量。如此坚持上十年、二十年,才会真正诞生科技创新型企业。现在我们还没有这样的企业,现在中国民营企业的技术,不是从国企“偷”出来的,就是从国外“偷”回来的,他们认为也就够了,只有让这种“搭顺风车”的现象彻底结束,创造出真正的科技产品交易市场,中国的民营企业才能走上科技创新的正道。
本文中所提出的建议,与其说是一种制度性的建议,不如说只是一种思路上的建议,真正形成一种新制度,需要充分的调研。以笔者现有的条件,是无法进行这种调研的,故只能是提出一种方向性的改革思路建议。
1、建立起两种机制并存的科研体制:一种是强制性的学习科学的机制,一种是保护性的科学研究(科学创新)的机制。
2、使现有的和未来的科技人员合理分流,顺应其天赋秉性的要求,让爱搞科研的人搞科研,爱当官的人去当官,爱发财的去经商,只擅长于教书的人去教书,套用一句老话:人尽其才,各安其位。
3、那些出自内心愿望去研究科学的人,将不再会受到庸人们争名夺利行为的干扰和压迫,不会再受到政府出于控制决策风险的小心翼翼的束缚,不会再受到商业公司急功近利的逼迫,他们将充分发挥自己自由探索、自由创造的天性,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创新出无愧于这个伟大民族的科学成就。
真正的科学研究是完全自由的事业,只有自由的心灵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完成。从这个角度来看,没有任何一种制度能“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制度所能做到的只是尽可能地排除对科学研究的束缚,为自由的科学研究创造条件。不管,就是最好的管,这应成为科技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我们要知道,任何评价者和评价机制,都会对真正的科学研究造成束缚,我们只是在各种束缚中寻找一个束缚力最小的而已。我们的改革方案当然不是最完善的,所以,诚恳地欢迎各种讨论与批评。但是,我们明确且坚定地反对一切缘木求鱼式的改革思路,这种思路总试图用某种强制性的制度来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比如加大投入、比如强化管理、比如向某方面倾斜,等等。那只会强化旧体制的束缚力,妨碍科学事业的发展。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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