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粉嫩娘亲原标题:【文明小纸条】阐释 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 社会层面 公民层面 )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规定,是立足国家层面提出的要求。
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导向上的规定,是立足社会层面提出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奉行的核心价值理念。
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平等指的是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公正, 即社会公平和正义, 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的根本价值理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权利,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正义的制度保证。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公民道德行为的本质属性。
“爱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历史反复证明,“爱国”从来就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核心要素和第一位的价值观。“爱国”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和美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只有继续把“爱国”作为不可须臾离弃的价值观,贯穿于民族复兴整个历史过程,才能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理想迈进。
“敬业”是公民的基本职业要求,也是“爱国”在工作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敬业”既包括精神层面的内涵,也包括务实层面的要求:敬业就意味着热爱、看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将这种自豪转化成对工作的动力,对生活、集体和国家的热爱。一个伟大的民族是由无数个忠于职守、品格高尚的个体组成的。国民能否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干好本职工作,不仅关系到自身生存发展,也决定着整个国家的健康发展。
“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和必备的道德品格。诚信的基本内容是诚实、诚恳、信用,也就是以诚恳待人,靠诚取信于人。“诚”不仅是道德的基础和根本,也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只有人人从“我”做起,让诚信真正根植人心,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友善,社会文明才能更进一步。
“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友善包含善待亲友、他人、社会、自然等。善待亲人可以和谐家庭关系。善待朋友,善待他人,可以和谐人际关系。善待自然可以形成和谐的生态关系。“友善”是紧涉人际关系的道德要求,是各阶层各行业都应该积极倡导的具有基础性和普适性特点的价值观。只有在日常生活中,倡导并保留一份友善之情,发扬友善互助的精神,人间才能充满更多的真情,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